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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拍摄网络大电影需要哪些授权?
作者:赵虎 律师  时间:2017年03月29日
    近日,七娱世纪传媒宣布七娱乐影业将拍摄《诛仙》系列网络大电影,此项目由欢瑞世纪、七娱乐、华谊兄弟联合出品,预计于今年5月底开机。随后《诛仙》小说的作者萧鼎(本名张戬)在微博上连续两次发表个人声明。他指出,从未授权任何第三方根据《诛仙》改编及拍摄网络大电影,且认为欢瑞世纪、七娱乐和华谊兄弟的行为侵犯了其著作权。面对萧鼎的指责,欢瑞世纪随后在微博上发声回应称:“欢瑞世纪独家拥有萧鼎所著小说《诛仙》(1-7部)电影电视剧改编权,本公司一直以来并且会继续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本公司的权利。”

   上述版权纠纷的争议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1、判定网络大电影的性质。
  网络大电影是在互联网时代应运而生的一种电影形式,目前我国对于网络大电影没有法律上的定义,只是有一些网络公司对其进行初步定义。比如,爱奇艺这样定义网络大电影:“在网络上发行,时长超过60分钟,符合电影叙事规律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并以付费点播模式分账的电影。”
  在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虎看来,网络大电影与院线电影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区别:一是发行渠道不同。网络大电影的发行渠道主要是网络平台,而院线电影主要通过电影院发行。二是审批程序不同。院线电影需要公映许可证,而网络大电影只需要备案。三是时长不同。网络大电影的时长一般在90分钟左右,院线电影的时长一般在120分钟左右。他同时强调:“我们总结的这些区别只是具体操作中的区别,从法律上讲,网络大电影与院线电影并没有实质上的区别。”
  2、拍摄网络大电影的条件。
  既然网络大电影是电影,那么拍摄网络大电影需要获得著作权人的哪些授权呢?
  赵虎认为,著作权有17项子权利,如果再考虑国别、语言等,有可能会有几十项子权利。拍摄网络大电影,一般需要得到著作权人的授权,包括改编权、摄制权以及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这些方面的权利。
  3、在《诛仙》网络大电影著作权纠纷中,欢瑞世纪目前是否拥有拍摄网络大电影的权利?
赵虎表示,从目前双方提供的信息来看,欢瑞世纪有权利拍摄电影,而没有将网络大电影排除在外。基于网络大电影与电影在法律本质上无区别,欢瑞世纪应有权拍摄网络大电影。
4、如果授权期限已到,但网络大电影尚未拍完,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赵虎介绍,不少电影都出现过这种问题,比如《何以笙箫默》也曾经遇到过这样的问题。电影公司从著作权人处获得了几年的授权,但是这几年内一直没有拍摄,授权还有几个月就到期了,如果不拍就来不及了。他认为,遇到这种情况,应看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如果合同约定,必须在某个期限拍完,需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处理。如果合同约定在某个时间必须开拍,其关键就在如何理解“开拍”一词。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应根据不同情况来处理,正在准备中的,作者可以阻止拍摄,已经启动拍摄或者已经在拍摄过程中的,作者阻止起来比较困难。
摘自《中国知识产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