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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就游戏设备计算标准,媒体采访赵虎律师
作者:赵虎 律师  时间:2014年02月17日
    现在的司法实践已经把游戏设备作为了一种可以得到赔偿的权益,那么关于游戏设备丢失、被盗的损失数额应该如何计算呢?根据司法判例,一般会考虑游戏玩家付出的时间、上网费用、购买游戏设备费用等因素来确定。
    东莞市物价局日前出台了全国首个《刑事案件中涉及网络犯罪物品价格认定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对故意破坏、网络盗窃走私诈骗、网上毁损商誉和网络非法经营四大类的物品做了明确的作价方式,以此来对行为人的犯罪数额作出准确的价格认定。
    《规范》规定:若玩家游戏装备被盗,将以同等水平的玩家获得该装备所付出的劳动时间作为依据,来计算物品价格。负责人解释,这“将按照东莞市最低工资1310元/月,除以30天得出每天8小时的劳动报酬,再推算出来。”细算一下,每小时的薪酬仅为5.46元。
    虽然该负责人表示,“游戏玩家不算是一种职业,起码在国家的职业认定里没有这一项吧”。但以最低工资标准来衡量玩家的月收入,是否有偏低之嫌?该依据对玩家是否合理?
    就此,光明网记者采访了赵虎律师。
    赵虎律师认为,在评估玩家装备损失时,首先应先以玩家实际损失为主。如果玩家可以出具其装备的实际损失依据(如买装备的钱,为该装备所付出的劳动时间,工资等损失依据),在价格认定上应先以这些依据为准来计算。若没有这些依据,才可以用《规范》中规定的方式来计算。
    但赵虎律师强调,如果以《规范》中的计算方式来评估价格,应该以平均工资为标准。因为最低工资一般是为了保障大众的温饱问题,平均工资才是用来做衡量标准的。记者查了一下,东莞市平均工资为2138元/月,广东省平均工资为4215元/月,全国平均工资大约为3500元/月。以东莞市为标准,玩家的时薪约为9元,以广东省为标准应为17.5元,以全国为标准为14.5元。从这些数据上看,玩家的时薪最低也应该是9元。
    至于玩家是否是一项职业,赵虎律师认为,不该以国家认定为准,这是由当时社会是否有这项职业来决定的。

附原文:

                    玩家不满游戏装备计价规范  每小时薪酬仅5元
光明网游戏讯(记者 林文芳)东莞市物价局日前出台了全国首个《刑事案件中涉及网络犯罪物品价格认定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对故意破坏、网络盗窃走私诈骗、网上毁损商誉和网络非法经营四大类的物品做了明确的作价方式,以此来对行为人的犯罪数额作出准确的价格认定。
  《规范》规定:若玩家游戏装备被盗,将以同等水平的玩家获得该装备所付出的劳动时间作为依据,来计算物品价格。负责人解释,这“将按照东莞市最低工资1310元/月,除以30天得出每天8小时的劳动报酬,再推算出来。”细算一下,每小时的薪酬仅为5.46元。
  虽然该负责人表示,“游戏玩家不算是一种职业,起码在国家的职业认定里没有这一项吧”。但以最低工资标准来衡量玩家的月收入,是否有偏低之嫌?该依据对玩家是否合理?
  职业玩家:时薪太低,依据不合理
  记者询问了一位网名叫“靈异の夜”的资深职业玩家,他告诉记者,职业玩家分成两种,一种是代练,另一种是自己练号,收集好的装备,然后卖号或者卖装备。如果长期签订代练合同,代练单个玩家的收取或许有5元的。若没有签订长期合同,这个价格是没人会理会的。而那些中高等级的玩家基本上是不满这个价格的。
  “靈异の夜”认为这价格和依据对玩家来说是不公平的。很多游戏里的道具不见得是用时间来衡量的,可以说,你有时间都不一定打的出来的道具,它要靠运气,基本都靠团队一起蹲点刷BOSS,出装备后拿去卖谋取利润。有些高等级的装备甚至一个区里只有一个也有可能。
  他还透露,如果玩家想买一个好的装备,一般要几千元人民币,多的要好几万。
  律师:该以平均工资为标准
  北京市东易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虎律师认为,在评估玩家装备损失时,首先应先以玩家实际损失为主。如果玩家可以出具其装备的实际损失依据(如买装备的钱,为该装备所付出的劳动时间,工资等损失依据),在价格认定上应先以这些依据为准来计算。若没有这些依据,才可以用《规范》中规定的方式来计算。
  但赵虎律师强调,如果以《规范》中的计算方式来评估价格,应该以平均工资为标准。因为最低工资一般是为了保障大众的温饱问题,平均工资才是用来做衡量标准的。记者查了一下,东莞市平均工资为2138元/月,广东省平均工资为4215元/月,全国平均工资大约为3500元/月。以东莞市为标准,玩家的时薪约为9元,以广东省为标准应为17.5元,以全国为标准为14.5元。从这些数据上看,玩家的时薪最低也应该是9元。
  至于玩家是否是一项职业,赵虎律师认为,不该以国家认定为准,这是由当时社会是否有这项职业来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