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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融宜宝被查的法律分析
作者:赵虎 律师  时间:2016年04月13日
    融宜宝被立案再一次搅动人民的神经,可能又是一个百亿量级的金融平台倒下了。一个金融公司被查处,背后有无数的普通百姓倾家荡产,能拿回本金的可能性非常小。而这一次,融宜宝和其他的金融平台一样,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即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特意把几种与金融平台有关系的行为纳入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范围,这些行为有:
    1、发售虚假证券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2、发售虚假基金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3、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4、以委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从目前被查处的金融公司尤其是网络金融平台来看,以上这四种情况最为普遍。有两个最为突出的特点易使金融公司和金融网络平台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1、应该向特定的人募资的项目,变成向不特定的人吸收款项;
    2、项目不实。
    项目不实又可以分为三种情况:a、项目本身虚假;b、项目本身存在,但是没有实际投入;c、项目本身存在,但仅投入了一部分,另一部分被挪用。这三种情况都会被认为属于虚假项目。
    严格的来说,目前市面上的很多互联网金融平台有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希望这些公司赶紧亡羊补牢,否则一旦资金链出现问题,则可能会面临刑事制裁。愿广大投资者不要为了高利息而忘记高风险,否则可能追悔莫及。(作者:赵虎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