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嘉琛律师(罗田律师),民商法研究生.曾在省高级人民法院任职数载.现为湖北巴源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证号14211200910171876.法学功底扎实.司法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个人品质.能有效地为委托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的保证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尤以下列业务见长:建设工程.经济合同.公司法务及顾问.婚姻.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刑事辩护.
我的座右铭:先做人.后做事!
职业准则:为委托人合法规避风险.实现委托人利益最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