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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文

遇上交通事故不用慌乱,听听律师如何办
作者:崔新江 律师  时间:2014年10月30日
一、对方车辆驾驶员无责并非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般车辆依法都购买有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分为有责限额与无责限额,即使对方车辆无责,也应当在目前无责限额12100元内赔付给对方,而不是由有责一方全部赔偿对方三者损失。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调解与诉讼中都应当先予以考虑扣除交强险无责限额。
因此,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即使认定对方不承担责任,也要注意搜集对方车辆投保信息,争取获得对方交强险无责限额赔偿,以减轻自己的损失。
二、对事故责任划分有异议时及时提出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事关事故双方是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的关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根据当事人陈述,结合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对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作出的具体认定。因此,当事人的陈述对事故责任的划分起决定作用。
当事人不要认为自己保险齐全,反正有保险公司赔偿,出于同情心认为自己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也没关系。因为,对于事故的损失超出保险公司赔偿的限额与非保险公司赔偿范围都会落到侵权人身上,而对方依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就有权利要求侵权人赔偿,可能会增加本不应承担的部分。并且,对于人员伤势严重的,一旦治疗中或者治疗后死亡,并经确认是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驾驶员将面临刑事处罚。  
所以,对于事故处理一定不要揽责任,对于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有异议时一定及时提出。
三、出了事故千万不能一逃了之
    当发生交通事故时,不管有没有过错责任或者违法行为,驾驶员都要切记不可逃逸。因为,只要驾驶员有逃逸情形的,交警部门一般都会认定其负主要责任或者是全部责任。逃逸会让你承担更多的责任、更多的赔偿,甚至陷入承担刑事责任的危险,而现实中保险合同对于有逃逸情形的事故,保险公司在商业责任险项下是免赔的。
发生交通事故逃逸构成犯罪的,将面临驾驶资格吊销和终身禁驾的处罚。保护好现场,迅速报警,积极抢救伤者,配合交警调查,接受处理,才是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的准确应对之道。
该文来源于2014年10月27日河南法制报第14版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