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论文
离婚时,虚拟财产是否需要分割
作者:崔新江 律师 时间:2014年12月15日
近年来,多起案件因涉及网络虚拟财产的离婚分割而备受关注。包括QQ、游戏账号、网店等在内的一系列网络虚拟财产在离婚时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转让、分割,成为一个大众关注的话题。
一、离婚时,虚拟财产是否需要分割
由于我国目前没有明确的虚拟财产保护法规,且虚拟财产的价值难以认定,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是只能调解解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应包括:(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性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等。
二、网络虚拟财物能否定性为共同财产
第一种观点是:从规定来看,网络虚拟财物并不是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并且,网络虚拟财物往往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比如QQ号,长期的使用使其已经不能与所有人相分割,所以不能随意把网络虚拟财物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网络虚拟财物有时候却能产生实际的财产收益,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网络虚拟财物产生的金钱价值,当然可以分割。
第二种观点:离婚分割财产时,除传统的实物财产外,“吉利”数字的网聊软件号码,网络游戏中的装备、宠物、角色等级与角色技能,网店的域名等虚拟财产,具有有用性、稀缺性、可交易性等特性,与传统财产的基本属性相吻合,能够成为法律意义上的财产。夫妻离婚涉及虚拟财产,一方或双方提出分割请求的,可以进行分割。
第三种观点:网络虚拟财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不能一概而论。有些网络虚拟财产,比如QQ号、游戏装备等,由于个人长时间的使用,已经拥有很强的人身属性,并且没有被夫妻双方用来赚取利润,不能轻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网络虚拟财物本身就是用来营利的,比如网店等,就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若为共同财产时,律师解读如何分割--先评估再竞价,根本在于立法
如果一项网络虚拟财物能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又该如何分割呢?
对虚拟财产进行分割,首先必须对财物进行价值评估。那么,虚拟财产能否估值?省内一家著名的资产评估机构的工作人员表示,资产评估机构目前能够对网络虚拟财物进行价值评估,具体的评估要根据标的的不同采取不同的评估方案,最终是可以折合成货币财产的,但是,评估机构不能保证评估结果会得到法院的认可。
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虚拟财产进行分割,现行法律并没有作出非常明确的规定。在既有框架内要解决这个问题,最好的办法还是在法庭的主持下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参考资产评估公司的评估结果,对虚拟财物进行合理、合法且符合市场定位的价值认定,然后双方可以采取竞价的方式,由出价高的一方获得虚拟资产,并对另一方作出补偿。但这只是权宜之计,制定虚拟财产保护法或者出台司法解释,将网络虚拟财产是否属于现有法律中的“其他合法财产”作出更加明确的规定,才是根本解决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