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论文
律师解读约定“活动费”的条款是否有效
作者:崔新江 律师 时间:2015年01月26日
一、相关概念简述
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
合同的效力可分为四大类,即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二、相关法理解说
民法的立法目的在于保护公民、法人合法的民事权益,正确调整民事关系,公民在进行民事活动过程中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非法的民事活动不受法律保护。
如果合同双方的约定既违反了法律规定,又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
序,协议的目的是为谋取不当利益,该民事行为属非法行为,法律不予保护。
三、律师提醒
司法实践中,并非所有经过当事双方共同协商所签订的协议、合同都是有效、受法律保护的民事行为。如果双方协议的内容是为规避法律,甚至是违反法律规定和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约定,就不受法律保护,甚至会“赔了夫人又折兵”,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