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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酒后找代驾发生交通事故,如何索赔及相关法律关系

作者:崔新江律师  时间:2016年09月14日
    1.消费者与代驾公司之间的合同属于哪种?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消费者与代驾公司之间是哪种合同关系。是委托关系,还是承揽关系呢?
消费者与代驾公司之间是委托合同关系。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是典型的劳务合同。承揽关系是指当事人一方为他方完成一定的工作,他方在验收后支付约定的报酬的民事法律行为。根据法律规定,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很显然,消费者与代驾公司之间一般不存在修理、重作等违约责任。代驾公司提供的就是劳务服务,一般没有物化的工作成果。
另外,承揽人在特定条件下享有对工作成果的留置权,而在代驾中,车辆和人员均不是代驾人的工作成果,不能行使留置权,故消费者与代驾公司之间是委托合同关系。
    2.如果消费者在代驾服务中出现车辆损害,应由谁担责?
    首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代驾公司、消费者、第三人根据过错责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4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从立法本意来看,机动车“使用人”概念的界定主要着眼于运行支配权和运行利益归属这两个标准。实践中,租车人、借用人等都是本条中的“使用人”。此外,酒店代为泊车、汽修厂修理完成后为客户试车等,也因包含“运行利益”而为“使用人”。
    在代驾过程中,车辆所有人或使用人已经丧失了对车辆的控制,转由酒店指派的驾驶人、代驾人或代驾组织指派的驾驶人实际控制车辆,机动车的风险显然已经转移,且酒店、代驾人或代驾组织基于合同受益,即获取车辆所有人或使用人支付的服务费用。因此,应当确定代驾人或代驾公司对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第三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现实生活中,虽然有些酒店提供的代驾服务是免费的,但其提供的各项服务费用应包含在餐饮费用中,因此,其亦应面临承担相关的民事责任的风险。
    3.如果消费者在代驾服务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应该由谁担责?
根据不同的情况,责任承担方也不同。
列出了以下几种情况的责任划分:
第一,如果是因代驾人的过错发生事故造成损失的,应由代驾公司承担责任。当然,代驾公司与消费者之间的协议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对消费者追究车主责任。
第二,如果是因为消费者的行为干扰代驾者正常行驶、车辆本身的安全故障等原因导致人员伤亡的,应由消费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也有可能对代驾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如果是因第三人造成损失的,代驾人与消费者均无过错的,相关损失应由第三人承担。
第四,如果因第三人、消费者、代驾者中的双方或者多方混合过错造成损失,损失的承担应根据过错比例进行相应的赔偿。
    4.代驾公司向消费者赔偿后,是否有权向代驾司机追偿?
代驾公司是否有权向司机追偿,也要因具体情况而定。代驾司机和代驾公司一般是雇佣关系。
我国《人身损害司法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在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后,如果雇员有重大过失或故意,则该雇主有追偿的权利。规定雇主享有追偿权,一方面是为了弥补雇主的损失,另一方面是为了让具有重大过错的雇员承担终局责任,规范雇员行为,要求其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谨慎行事,减少损害的发生。
    但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代驾司机仅仅存在一般的过错,而非重大过失或者故意,则代驾公司不应向代驾司机追偿。因为,一般雇主和雇员之间的经济地位严重不对等,雇主追偿权的行使必须有所限制,以免造成其与雇员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严重失衡。
    如果代驾司机与代驾公司之间在事先有合法有效的协议约定,代驾公司是否有权向代驾司机追偿则依双方的协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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