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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出租房发生火灾,损失由出租人承担还是承租人承担

作者:崔新江律师  时间:2016年09月20日
问题
    我将自有住房一套出租给他人,租房期间因电气线路故障引起火灾,导致房屋被烧坏,部分家具被毁,承租人的厨具、衣物、饰品等财产也被烧毁,请问造成的经济损失究竟该由谁承担呢?
律师解答: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租人对房屋及设施是负有维修责任的,出租人出租房屋时首先要保证房屋符合安全居住标准,不能存在安全隐患;承租人承租房屋时,也应注意仔细检查房屋的设施,看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有的话要及时向出租人提出并要求修复。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并加以妥善保管。
个人认为租赁期间因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造成损失时,若是因租赁物安全隐患造成的,将由出租人来赔偿;反之,若是因承租人不合理使用房屋等自身因素造成的,出租人不仅可以免责,还可以向承租人提出索赔。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出租期间发生火灾等突发事故时,一般情况下应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责任。但如果房屋本身存在安全隐患,或不符合出租条件的,那么出租人也需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故,起草一份严谨的租赁合同非常有必要,房屋出租时要签订规范的租房合同,合同要明确房子的租赁时间,写明房子的交房时间、消防设施和装修材料是否符合安全标准等信息,可避免火灾发生时,租客以房子老化等缘由推卸责任。
签订租房合同前,双方可共同对房屋安全进行检查,消除隐患,并写入租房合同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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