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邮寄快递时,如果没有保价,快递丢了是否也能按实际价值赔偿
作者:崔新江律师 时间:2016年11月14日
一、案情背景简述在网上挑选许久,终于下单的商品,却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毁损了,该如何索赔?
未保价快递件丢失、毁损的,又该按什么标准赔偿呢?
二、未保价快件如何赔偿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快件发生延误、丢失、损坏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予以赔偿。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按照《邮政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邮政法》规定,关于邮件的损失赔偿的规定,适用于快件的损失赔偿。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外的邮件的损失赔偿,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
因此,保价快件丢失、损毁的,按照保价金额赔付。
未保价快件丢失、毁损的,托运方对寄递物品的实际价值负有举证责任,如能举证该物品的实际价值,则按照实际价值进行赔偿。
如无法举证,则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三、托运方对物品实际价值承担举证责任
未保价快递件丢失、毁损的,托运方对寄递物品的实际价值负有举证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确定赔偿数额的一般原则是:“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货物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或者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四、律师说法
在邮寄快递时,发生快件丢了或者损坏(如:快递车在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保价与否,并非认定赔偿标准的唯一依据。
而保价与非保价的差别,仅体现在赔偿数额的计算方式和举证责任上。
在线咨询
Email:cxinjiang@sina.com
执业机构:河南鑫苑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101201210464551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与姚寨路交叉口西北角联盟国际商务大厦18楼。
积分:531031奖章:84点击量:1807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