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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婴儿被老人坠楼砸死,婴儿的父母如何索要赔偿
作者:崔新江 律师  时间:2016年11月30日
一、案情简述
广东省广州市黄浦区XXXXX大道XXXXX住宅区一名老人坠楼死亡,同时砸中楼下一男婴,致使男婴死亡。据目击者称,1120日下午445分左右,一名60多岁的男子从楼上坠下,直接砸中婴儿车中的孩子头部。当时孩子的外公正推着婴儿车,该目击者当场报了120,并协助把男婴送上了救护车。
      广州市公安局通报称,坠楼老人已排除他杀,老人的死因属于坠楼身亡。不管老人是自杀还是意外,我们为老人感到惋惜的同时,也无比心疼被他砸中的男婴。可想而知,男婴的家人必定悲恸欲绝。对此,很多人存在疑问,老人虽然死亡,但因他的行为而造成男婴死亡,他是否该承担责任?或者他的亲属是否该替他承担责任?
二、老人的行为已侵权
因老人从高楼坠下,导致男婴遭受意外伤害致死,老人的行为侵犯了男婴的生命健康权。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因此,男婴的家人有获取赔偿的权利。
三、男婴家人向谁请求赔偿
如果坠楼老人还活着,他的行为构成侵权,男婴的家人当然可以向其请求赔偿。可本案中的老人已经死亡,男婴的家人该找谁请求赔偿?老人的亲属是否可以替代老人承担责任?
如果老人没有死亡,也不是意外坠楼,而是本人主动楼上跳下,则其除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以外,还要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老人虽然没有伤害男婴的故意,但他应当能够预见从楼上跳下有可能砸到他人,主观上存在过失。
       但是现在老人已经死亡,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那么,民事赔偿责任是否也能免除呢?
      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因此,男婴的家人可以请求老人的继承人或者老人财产的管理人进行赔偿,赔偿数额以老人的遗产为限。
       如果老人没有遗产或遗产不足以赔偿损失,男婴的家人是否可以向老人的亲属请求赔偿呢?
老人被公安机关认定为非他杀,属于自杀或者意外坠楼,且没有信息表明亲属对老人坠楼存在过错。因此,老人的亲属在本案中不负赔偿责任。
       不过,如果老人的亲属自愿给予男婴家人赔偿或者补偿,法律也是认可的。
四、是否有其他救济途径
      如果老人无遗产,或者遗产不足以赔偿男婴家人的损失,老人的亲属也不自愿给予补偿的话,男婴家人是否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补偿?
如果男婴家人因此导致家庭生活陷入困难或者其他突发事件、特殊困难的话,是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救助的。但是申请救助需要符合相应条件,一般是以家庭生活陷入困难为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