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微信、QQ群等“群主”对群成员言行担责如何理解
作者:崔新江 律师 时间:2017年09月20日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印发《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其中第9条规定,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以下统称群主)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依据法律法规、用户协议和平台公约,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构建文明有序的网络群体空间。
规定一出,“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成为网友热议话题。那么,规定所指的“群主担责”究竟指的是哪些责任?什么情况下,群主须承担法律责任?
一、何处产生了误读?
北京的张女士属于网络活跃人物,在微信、QQ、微博都建了很多群,她向记者表示,群太多了,管理风险太大,感觉管理规定10月8日施行后,自己可能随时有“进去”的可能,所以准备退出或解散一些群。据记者调查,和张女士持相同想法的群主不在少数。
对这种退群的想法,有人将“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理解为“一旦群成员违法违规,就要追究群主的法律责任”,这其实是对规定的错误理解。
这个规定主要是要求群主对群中发布的信息承担起必要的管理责任。“群主应该监督群内上传的信息,防止有人利用你管理下的互联网群组传播危害国家安全、诽谤他人、危害公共秩序的言论或者从事传销等违法活动。”群主的管理责任不同于违法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二、群主如何管好自己的群?
规定第9条规定,“互联网群组成员在参与群组信息交流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对于“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很多网友感到不好把握。
网络互动中经常出现一些“过激言语或者粗俗言语”,其中有的语言可能已经涉嫌侮辱他人,违反民法相关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有的甚至可能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可以说,“文明互动、理性表达”的基本判断尺度就是不能违反法律法规。
群主只要根据一般人的判断,认为群成员的表达明显不妥时,给予提示、禁止,就算是已经尽到管理责任了。对于比较专业化的问题,法律法规不可能赋予群主过度的责任。
有的网友表示,有时候群里信息太多,难以逐条查看。群主既然建立了群组,就应当尽到相应的管理责任,如果感到缺乏精力、管理困难时,应该交由他人来管理。
三、对“触法”群主如何处罚?
规定10月8日才施行。届时,群主对于群内发布、传播信息的行为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有两个判断标准:
一是疏于管理造成的损害后果,二是管理过程中有没有主观过错。
如果主观上有故意或者过失,就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及刑事责任,如果造成损害后果,也要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在群主发现群成员违法违规而没有采取措施造成一定后果的情况下,群主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群主将首先受到来自平台方的处罚:“由平台方依法依约采取降低信用等级、暂停管理权限、取消建群资格等管理措施。同时,平台方要建立黑名单管理制度,对违法违约情节严重的群组及建立者、管理者和成员纳入黑名单管理。”
对于因传播虚假信息而违法违规的群主,应该尽量宽容,处罚操作标准应该更加细化。如果群主不知道或者难以判断所传播信息是虚假消息,则不能追究其法律责任。
●群主责任专家解释
①群主的管理责任既包括服务群内成员的义务,也包括维护公共秩序的义务。在违反后一种义务的情况下,如对群内成员的违法信息没有及时清除,可能被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整改,或者因整改不力被叫停。
②根据我国的法律,群主只有在群内违法信息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后果并且自己有故意或者过失的情况下,才会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③群由群主、参与人、网络平台提供商、相关主管部门4个主体参与。
所谓“谁建群谁负责”,应该是谁建群谁负相应责任,而不是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