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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起草合同时如何做可以让合同的生效条款最安全
作者:崔新江 律师  时间:2017年12月12日
起草合同时如何做可以让合同生效条款最安全
    签合同的时候,很多人认为自己订立的合同已经很完美了,但其实,合同里有许多漏洞很容易被忽略。
    漏洞一:约定各方当事人“签章后生效”
    有些合同约定各方当事人“签章后生效”,这里说的“签章”究竟是啥意思?是“签字或盖章”还是“签字加盖章”?谁签字谁盖章?盖的是什么章?即使当事人自认为能说清楚,但如果对方拒不履行,也不承认合同已经生效,那么,即使打官司也没有必胜的把握。
    漏洞二:合同当事人约定不明确
    各单位负责草拟、审查、修改合同的人不一定是签订、执行合同的人,那么,即使生效条款约定得再完美,如果签署的时候被搞得一塌糊涂,功夫也全都白费。比如,负责签订、执行合同的人在合同上只签字不盖公章,或只盖公章不签字,签字的人没有获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这些都是合同里容易出现的漏洞。
    正确的做法:需签字画押加盖公章
    1、当事人双方均为自然人的,约定合同由双方当事人本人签字并画押后生效”最安全。
    2、当事人一方是自然人,另一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约定自然人“本人签字并画押”,另一方“加盖公章”后生效最安全。
    3、各方当事人均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约定“各方均加盖公章后生效”最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