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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暴力催收方式的网络高利贷是违法的
作者:崔新江 律师  时间:2018年07月10日
众所周知,国家法律保护的借贷利息在年化24%以内,超过的基本不受保护,属于自由约束状态,大部分需要按照实际协议操作。有人说都是白纸黑字签署的合同,怎么还想赖账?合同也是要看《合同法》的,而在《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其实借条也从属高利贷的一种,只不过从线下变成了纯线上的模式,现在最常见的高利贷有三种模式:借条、零用贷、空放。不管高利贷属于哪一种形式,本质上脱离不了从身边亲朋好友借钱融资放款的套路,这些高利贷成功借款的形式无非也是需要高额砍头息+短期周转+超高利率,这也恰恰完美描述了高利转贷罪。高利转贷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私下募集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再来看看怎样的数额算较大!个人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单位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都属于数额较大的范畴,也就是说基本上所有涉及借条、空放、零用贷等高利贷放贷模式的团伙都犯了这个罪!当然以上所描述的犯罪行为属于高利转贷罪中最轻的一种,还有一种应当是投机倒把的典型,那就是从他处借低利息的贷款然后高息费转借出去。我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原本“九出十三归”或许很多人在现实中还可以接受,但是其中很多人不按照游戏规则来,到了还款日期玩失踪故意让借贷人逾期;甚至有的更狠,直接打“倍条”后期收到还款之后不消条或者不还给借款人借条,继续拿着“借贷证明”对借贷人进行威胁收费;而其中最让人不能容忍的自然是那些不择手段暴力催收的团伙,一次次把人推向绝路。《无间道》有句话说得好:出来混,都是要还的!现在国家上线了打黑除恶模式,更出台下达了各种对于借贷方面的条款、公约,逐步规范金融行业,所以有正在遭受以上情况的网友千万不要犹豫,保留好所有的聊天、还款等证据证明,及时报警维护自己的权益。?对于那些害人不眨眼的团体,记住: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