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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被他人冒用身份证注册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否可以撤销
作者:崔新江 律师  时间:2018年11月10日
所谓冒名登记,是指实际出资人盗用他人名义,以他人作为股东进行工商登记登记的行为,被冒名者对该行为不知情,且实际不出资,不参与公司管理。发现被冒名登记为公司股东,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一、向工商部门反映情况
被冒名者可以直接向工商部门反映情况,工商部门接到反映后,可以委托鉴定机构进行文书鉴定,若确认登记文件存在虚假,可直接撤销公司登记,或责成公司内部自行处理后办理变更登记。
二、向法院提起诉讼
被冒名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注册公司的工商登记及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授权书、承诺书、投资协议书等文件无效。同时可请求法院判令冒名者停止对被冒名者姓名权等权利的侵犯,并赔礼道歉。
被冒名者也可不主动注销自己的股东身份,当出现债权人向公司股东主张出资不实的赔偿责任时,再举证证明自己系被冒名为股东的。若债权人将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列为共同被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情判决双方承担连带责任。被冒名者若有充分证据证明自己系被他人冒名为股东的,不予承担责任。在实践中,法院也有可能判决被冒名者先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然后再由被冒名者向冒名者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