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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2019年度河南省非因公死亡赔偿的项目主要是:丧葬费、抚恤金
作者:崔新江 律师  时间:2019年05月27日

2019年度河南省非因公死亡赔偿的项目主要是:丧葬费、抚恤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条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余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非因公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抚恤待遇等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养老【2013】44号第三条:“……自2014年1月1日起,参保单位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调整为按照其参保地所在省辖市或省直管县(市)上年度企业离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3个月的标准发给……”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抚恤待遇等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养老【2013】44号第三条:“……抚恤金按照本人参保缴费年限确定,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月本人实际缴费年限最后24个月月平均缴费工资的抚恤金,最多不超过2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