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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网络刷单属于诈骗,同时需要承担200万元的罚款
作者:崔新江 律师  时间:2019年09月17日

一、轻松拿佣金为诱饵 受害人陷骗局--骗局充满套路 受骗很难脱身
目前,兼职刷单诈骗的受害群体主要包括三种:一种是涉世未深的大学生;另一种是工资不高,有大量业余时间的人;还有一种是赋闲在家的无业者。
在“只需一部手机,足不出户就能轻松日赚几百元”这些极具诱惑的广告吸引下,他们当中的很多人心甘情愿地投身兼职刷单。
我们发现,如果一旦有人进入骗局就会越陷越深,甚至所有钱都被骗光之后,骗子还会诱使受害者去进行贷款。 二、骗局分工明确 诈骗形成产业化
目前兼职刷单诈骗已经形成了一条完整的产业链,只要有人出钱,骗局的各个环节都可以在网络上购买,在利益的驱使下,他们之间互相达成某种默契,形成高效的诈骗链条。那么,这条诈骗产业链条是如何分工运作的呢?
整个骗局的第一步,诈骗团伙中有人专门通过一些社交媒体发布诈骗广告。
一旦有兼职刷单意向的人通过广告前来咨询,诈骗团伙的具体实施者便开始出场了,他们通常被称为键盘手,而且会有很多个身份来做掩护,一旦被举报,他们会启用新的号码继续行骗,而这些号码大都来源于网络黑市。
据了解,为应对执法部门的打击,骗子们通常只利用虚拟货物作为诈骗的工具,这其中包括电话充值卡、游戏点卡、应用商店充值卡等等,而这些充值卡可以通过专门的收卡平台迅速变现。三、刷单违法,最高可罚款200万元商家利用刷单、刷信来建立市场份额,属于不正当竞争。而对于刷手来说,他们自己也可能在网购时买到这种靠刷出来的信用标榜的商品或服务。所以说诚信社会体现在互联网上,就是一个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构成,千万不要觉得能够损人利己。
“刷单”属于违法行为,不想因为帮人刷单而被骗,首先要做到知法守法。
此外,《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规定,“刷单”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最高可罚款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