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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遇到不正规的网络贷款强制下款,该如何解决
作者:崔新江 律师  时间:2020年08月16日

这类“强制贷款”APP一般只能通过外部链接下载,在正规的APP应用商店是无法搜索到的,甚至有的平台连APP都没有,只有一个网页。
       所有这种“强制放贷”的平台都并无与借款人签订的贷款合同,待用户填写完个人资料后几分钟,贷款平台就会通过某个私人账户向借款用户银行卡打款。 
       根据借款人提供的截图交叉对比发现,同一平台前后使用了不同的私人账户打款给借款人,或收取借款人还款。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于2019年10月21日发布并实施的《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而前款规定中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是指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 (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 
       爆通讯录催收涉嫌采用软暴力方式获得非法财产,受害人可以主张拒绝支付相关利息和逾期费,同时要积极向金融监管、公安机关报案。他建议,举证的方式一般是提供相关的聊天记录,借款记录,银行流水、转账记录等等。 
       依据法律规定,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非金融机构,案涉借款不受法律保护的上诉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