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出台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内容就已经明确了网约车和顺风车的界定问题。
网约车和出租车类似,提供时间和位移的服务,是占用道路资源的。但顺风车只是充分利用了道路和车辆资源,不额外增加道路资源消耗,是城市交通体现分享经济典型的方式。
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
顺风车需由车主事先发布出行计划,或者由乘客发布出行计划后与此出行线路一致的车主进行了响应,而不是根据乘客的出行需求来响应;顺风车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互助性出行方式,体现的是出行成本的分担(仅限于燃料成本、通行成本),不通过计里程、计时来收取费用,这与网约车盈利性有本质区别。
网约车管理规定的三证要求并不包括顺风车,顺风车无需办证。
上述所称的合法的私人小客车合乘与网约车经营性客运服务有很大区别,不需要办理网约车相关许可,但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是应以车主自身出行需求为前提、事先发布出行信息;
二是由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合乘车辆;
三是不以盈利为目的,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
四是每车每日合乘次数应有一定限制。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根据《黑龙江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网约车需要办理运输证、服务卡,并为车辆添加计价器,否则都不算合法。
在法律法规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执法机关没有行政执法的权力,更无权判定一个行为是否违法。因此,在没有出台网约车相关法规的城市,只能依靠现有的、在全国范围内施行的法律法规来规范网约车的形式。
依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和私人小客车合乘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2018年9月10日)要求,私人小客车合乘信息服务平台要参照出租汽车驾驶员背景核查和监管有关要求,对从事或申请从事私人小客车合乘服务的驾驶员一律进行背景核查。
简而言之就是嘀嗒出行认为顺风车应该是“非运营”性质,无需出租车、网约车相关证件。而实际上,郑州的顺风车司机,却存在着无证被查的可能。因此,出台关于顺风车相关规定、标准,对顺风车司机来说还是很有必要的。
对于顺风车,管理部门始终强调的是“公益、互助、自愿”,禁止以顺风车的名义进行非法营运。
而现实的难点在于,顺风车司机通过网络平台接的单子,如何鉴定是否存在非法营运。
上述部分内容来源于河南财经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