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欢迎您来到河南郑州崔新江律师网上法律咨询室。www.110.com 我们竭诚为您服务。

律师随笔

2022年11月份之后,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可以申请变更了,不需要再注销重新设立了

作者:崔新江律师  时间:2023年12月1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四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定义】: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经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
第五十六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个体工商户条例》(2016年2月6日修正)
第二条规定: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2022 年版)
因继承发生经营者变更的,仅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等继承证明材料。
《行政许可法》
第七十条第(二)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二)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而个体采矿权在法律性质上应为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此种行政许可亦不可转让、继承。本案中,陈XXXXX作为采矿许可证登记的个体采矿权人,在其本人已经死亡的情况下,其采矿权已经废止。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
第十三条 个体工商户可以自愿变更经营者或者转型为企业。变更经营者的,可以直接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涉及有关行政许可的,行政许可部门应当简化手续,依法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便利。
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或者转型为企业的,应当结清依法应缴纳的税款等,对原有债权债务作出妥善处理,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九条 本条例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个体工商户条例》同时废止。

对于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变更的相关规定在2022年11月1日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登记。双方经营者同时申请办理的,登记机关可以合并办理。”予以规范。

自2022年11月1日起实施的由国务院颁布的《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自愿变更经营者或者转型为企业。变更经营者的,可以直接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涉及有关行政许可的,行政许可部门应当简化手续,依法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便利。”

因为个体工商户是跟个人绑定的,在法律上个体工商户就是自然人,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和《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

但是,2022年11月1日,《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正式施行,调整了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方式,由原来的“先注销、再设立”改为“直接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个体工商户可以自愿变更经营者或者转型为企业。变更经营者的,可以直接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涉及有关行政许可的,行政许可部门应当简化手续,依法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便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体工商户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即“一注一开”原则。2022年3月,市场监管总局启用新的《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其中个体工商户变更材料中新增“因继承发生经营者变更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等继承证明材料”。








在线咨询

选填项(可以不填)
请填写真实手机号码,可免费得到律师对该问题的电话回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