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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专利侵权案件中禁止反悔规则的适用
作者:朱明胜 律师  时间:2020年07月05日

要准确把握新司法解释有关全部技术特征、禁止反悔、反悔等新规则,不接受所谓的多余指定规则,充分尊重专利权利要求的公示和划界作用,确保权力范围的确定性,为社会公众提供明确的法律预期。 
       对于权利人在专利授权确权程序中所做的实质性的放弃或者限制,在侵权诉讼中应当禁止反悔,不能将有关技术内容再纳入保护范围。
       专利法理论上的禁止反悔规则,该规则也是对等同原则使用的一种限制。专利权人对其在授权或无效宣告程序中已放弃的内容,不能通过等同原则的适用再纳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为增强操作性,该条强调的是,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客观上所做的限制性修改或者意见陈述。至于该修改或者陈述的动因,与专利授权条件是否有因果关系以及是否被审查员采信,均不影响该规则的适用。 
       在解释权利要求时,可以结合专利说明书中记载的技术内容以及权利要求书中记载的其他权利要求,确定该权利要求中技术术语的含义。专利权人在专利授权程序中通过对权利要求、说明书的修改或者意见陈述而放弃的技术方案,无论该修改或者意见陈述是否与专利的新颖性或者创造性有关,在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中,均不能通过等同侵权将其纳入专利权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