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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应收账款怎样出质?
作者:胡永红 律师  时间:2016年07月08日

[导语]:2016年6月1日,星期三,“六一国际儿童节”,恩施城区下了一整天的雨,建始等多县城发生泥石流和滑坡现象。
刚上班,我的顾问单位某电子器材公司的王老总就来到我的办公室,诉说近来资金周转不开,无法扩大再生产,想寻求一个万全之策,以解目前的燃眉之急……胡永红律师听完案情,当即给王总支了如下一招,帮助电器公司渡过了难关,又走上了康庄大道!
[案情简介]:恩施州某电子器材股份有限公司是当地有名的大厂,生产能力很强,但是经营效果不佳。原因是大量的货款不能及时回收,流动资金十分困难,造成了过分的举债经营。该公司董事会慎重考虑,以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作为抵押来贷款风险太大,一旦要行使抵押权,就可能危及生产。对公司最有利的是以应收账款作为出质,这简直是让银行来替公司收货款了。但是,法律是怎么样规定的呢?
[法律依据]:《物权法》给该公司带来了怎样的福音?
《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到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根据以上规定,该公司是可以用应收账款出质的。但是,不要忘记到一个新的机构——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才有效哦。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以应收账款出质后,出质人对于该应收账款的处分权就受到了限制,非经质权人同意不得转让。经质权人同意后,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的,质权存在于转让所得的价款之上,出质人应以所得价款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出质人不愿意提前清偿债务的,应当将所得价款提存。
该电器公司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和胡永红律师的建议,到二家银行如数贷款150万元,解决了目前的困难处境,公司又开始运转正常了。
对此,胡永红律师赋七言诗一首以示小结:
应收账款怎样出质?
电器公司处境难,急需资金来帮忙;
固定资产不敢抵,应收账款几百万;
应收账款来出质,书面合同不可少;
征信机构需登记,出质不得擅转让;
除非双方协商外,提前清偿或提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