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你应该了解的重婚罪
作者:吕邱 律师 时间:2016年09月27日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
出现重婚的情形,作为受害人应当如何处理?受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自诉也可以由有关单位、个人或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报案或举报,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那么怎么收集证据才能证明存在重婚的事实?
重婚罪的诉讼中,搜集证据是非常重要的,否则,双方只构成同居关系,而不构成重婚罪。(1)婚姻登记记录,与他人所生的子女的直接证据,保证书,朋友的证人证言。(2)报警记录及警方做的相关笔录。(3)对方与他人在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的证明,主要需要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的证明,这是很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