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出具借条时应当注意的陷阱!
作者:吕邱 律师 时间:2016年09月29日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借条主要由五个基本部分组成,简单的借条中主要包括名称、当事人、金额、时间、签名。同时在写借条的时候由于某些疏忽。可能导致借款无法收回的情况。
例如李某向朋友谢景文借款5000元.署名时李某存心将“谢景文”写为“谢井文”。还款期到后,谢某前去索债,可李某以从未向方借款为由拒还,谢景文持借条将其告上法院。
那么应该如何规范书写借条,最大限度的维护合法权益?
一是名称。应写明“借条”而非“欠条”或是“收条”。
二是当事人。应写清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并写明身份证号码,千万不要写昵称或者绰号。
三是金额。应写清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并确保双方一致,如不一致法律规定以大写为准。
四是时间。一般应写清与借款有关的时间期限,包括借款时间和还款期限。
五是利息。如双方约定了借款利息,就应该在借条中用文字予以明确,并保证约定的利率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六是签名。应由借款者本人亲自签名并加按手印,留下联系方式。
七是语言文字。借条的书写要清晰,同时为了避免歧义,一定要考虑文字、语句有无歧义。
八是担保。为维护借款安全,可以考虑让对方提供相应担保。
九是交款证明。借款后应该保留好出借的相关证据,例如打款凭证,在出现相关纠纷时才能很好的证明该笔借款已经实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