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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面对商标异议 月饼已等不及
作者:专利 律师  时间:2011年09月02日

佛山荣华注册商标被维持,经销商却不敢销售自己的月饼,都已经9月了,也就是说别的月饼早已经上架了,而他的荣华月饼却还在等待。
  
  一切都源于与香港一家“荣华月饼”公司———香港荣华饼家有限公司(下称香港荣华)的商标纠纷。同为生产月饼的厂家,名字都叫“荣华”,产品在国内都有销售,只不过一家在佛山,一家在香港。谁才是正牌的“荣华月饼”,并合法拥有这个商标?
  
  谁的“荣华”
  
  苏国荣告诉《法治周末》记者,1983年之前,自己在供销社系统的顺德勒流镇饼厂干了5年,已经是师傅身份。1983年,他下海创业经营自己的月饼公司。
  
  “当时我就用了荣华月饼这个名号,供销社、饼厂师傅等80多人可以为我作证。”苏国荣说,“到1985年,正式更名为荣华饼食店。”
  
  到1990年,苏国荣的月饼在当地已经很有名气了。由于孩子在这年出生,他给孩子冠名“华”字,再加上自己名字中的“荣”字,来纪念公司的发展。
  
  “我记得很清楚,孩子1岁的时候,香港荣华月饼还未申请注册。”苏国荣说。
  
  公开资料显示,荣华月饼是粤港澳地区老字号,最初由香港元朗荣华酒楼于上世纪50年代生产,香港荣华公司自1966年开始在香港本地以及英国、荷兰等国家投入大量的荣华月饼广告,但由于当时的经济环境和所处的特殊时期,一直未能销往内地,也并未在内地注册商标。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书显示,1987年后,香港荣华在广州、北京、上海等20余省市也进行了大量宣传。

商标异议
  
  根据北京市高院的二审判决,佛山荣华享有注册商标"荣华"的在先权利,受商标法的保护。   
  根据广东省高院的二审判决,"荣华"商标为香港荣华持有的"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

荣华月饼13年的“商标权”之战,策略路线图如下
  
第一策:
  
  ●1999年香港荣华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要求撤销佛山荣华注册商标;
  
  ●2000年国家商标局驳回香港荣华异议申请;
  
  ●香港荣华起诉国家商标局,北京市一中院认定佛山荣华享有"荣华"商标的在先权利;
  
  ●2008年,北京市高院维持一审法院相关判决,香港荣华出击未果。

第二策:
  
  ●2006年香港荣华携子公司东莞荣华在东莞中院发起不正当竞争之诉,剑指佛山荣华;
  
  ●东莞中院一审认定"荣华"商标为"未注册驰名商标",佛山荣华不得再使用"荣华"商标;
  
  ●2009年广东省高院二审认定"荣华"商标为"知名商品特有名称",佛山荣华经销商构成不正当竞争,香港荣华得手。拥有注册商标的佛山荣华,当年销售量应声而落。
  
  摆出自己从1983年创立荣华月饼并经营至今的很多证据,苏国荣表示不服:“如果这样判,商标权不就等于没用了。”近期他已经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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