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隐藏在离婚协议里的“8大陷阱”,一不小心就会吃大亏……
作者:郭永康律师 时间:2016年10月14日
当夫妻之间感情已处于破裂的边缘,不要奢望对方会良心发现,对你坦诚相待。为了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在签订离婚协议书的时候,必须警惕下面的8个陷阱:
财产分割陷阱
警惕对方利用你离婚心切的心理。你的离婚协议书的财产分割条款中写的是“双方没有夫妻共同财产”或“财产已经分割完毕”,然而实际上却并非如此。当你办妥了离婚手续,找对方分割财产时,会发现对方在装傻,不是没有夫妻共同财产或财产已经分割了吗,还分啥呢?
建议:在协议中列清各项财产,约定隐瞒财产的法律责任。
隐瞒财产陷阱
警惕对方隐瞒夫妻共同财产。签订离婚协议书时,你发现对方大大方方地答应将共同居住的房产归你所有。可是你想得到他实际在别处还有好几套房子,银行里面还有巨额存款呢?你认为分到房子了,心里乐开了花,实际上你少分的夫妻共同财产价值超过好几套房子。
建议:通过婚姻调查,查清对方的财产或者约定隐瞒财产的法律责任。
迁移户口陷阱
警惕对方拒绝迁移户口。办妥离婚手续后,按理说对方应该及时将户口迁出。可是你会发现当你联系对方,要求对方迁户时,对方要么不接你的手机,要么说没有空。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目前的司法实践,人民法院不会受理强行责令对方迁移户口的诉讼请求。
建议:约定迁移户口的时间,逾期或拒绝协助过户的,应付较大的一笔违约金。
房屋过户陷阱
警惕对方拒绝协助房屋过户。如果房产证是夫妻双方的名字,你去房管局办理房产证变更手续时,会发现房管局通常会要求对方与你同时来到现场,才会帮你办理房产证变更手续。如果你是单身个人前来,就算你手续离婚协议书、离婚证也是免谈。
建议:去公证处公证离婚协议后,可凭该公证书独自前往房管局过户。
贷款变更陷阱
警惕对方拒绝协助办理主贷人变更手续。道理与第4点相同。如果你是个人前来,徒劳无功。
建议:约定相应的违约金。变更主贷人,前提需要银行同意。
探视陷阱
警惕对方及其家属无理阻挠你探视子女。如果孩子是由对方抚养,你会发现每次去探视孩子,家里没人,就是孩子不在家,或者一些其他理由。离婚之后,想见一下孩子或者跟孩子聊聊天,难如登天。
建议:约定多次阻挠探视的,可以申请法院变更抚养权,心理上震慑对方。
抚养费陷阱
警惕对方不给抚养费。你也许会在离婚协议书约定,婚生子女由你抚养,对方每月支付1000元钱抚养费之类。签订离婚协议书后,你能保证对方按期足额支付抚养费给你吗?如果不支付的话,你应该怎么做呢?
建议:由于不履行离婚协议,还得起诉法院,然后再强制执行。对于抚养费来说,数额较小,如采取诉讼方式解决,成本高。有必要约定按日计算违约金、追讨抚养费所产生的律师费、公证费等各项费用,加大对方违约成本。
债务陷阱
警惕对方虚构债务。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对方爽快地答应平分夫妻共同财产,甚至净身出户。但也有时候,对方也会拿出几张借据,里面写明某年某月某日,其向某某借了XX万元钱,你如何确定这些债务的真假呢?
建议:离婚协议书中要明确各自名下有无债务,有多少债务,以便日后诉讼作为相应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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