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首先,个人信息权利保护的法益包含了防御性隐私权益。传统侵权隐私所包含的法益,仍然是个人信息权利保护的共识与起点。如果信息收集者与处理者在个人不知情的情形下收集和处理个人秘密或私密信息,此时个人既可以选择以个人信息权利保护法的框架进行救济,也可以选择传统侵权隐私法的框架进行救济。 其次,个人信息权利保......
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合同中第三者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和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上的人员。被保险人,是指投保人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驾驶员属被保险人范畴,因自身过错导致事故发生,造成自己损害,不能成为本人利益的侵权人并......
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均系责任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第四款规定,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受害人系涉案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的驾驶人,其驾驶车辆造成自身损害不产生侵权责任,不存在赔付对象,不产生责任保险的赔偿责任。因此,无论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
虽然担保人与贷款人在《最高额抵押合同》中约定除展期和增加贷款金额外,贷款人与借款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无须经担保人同意,担保人仍承担抵押担保责任。但是,上述约定不能对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因主合同变更导致担保人法定免责的情形。贷款人以此为由要求......
对于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认定,争议较大。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以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为前提,但是否以违法造成环境污染为要件,则存在不同认识。经研究认为,污染环境罪保护的是环境法益,如果未取得经营许可证处置危险废物,在处置过程中没有违法造成环境污染的,不应以污染环境罪论处。此外,对于无资质处置危险废物,没有违法......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第六条明确了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严重污染环境行为的定性处理问题,分为两款。 该条第一款明确了实施上述行为同时构成污染环境罪和非法经营罪的,从一重罪处断。主要考虑是:无危险......
依据合同法理论及相关立法精神,依法必须经过公安消防机构验收的房屋,未经消防验收合格而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因违反标的需确定、可能和合法的合同有效要件之规定,应当认定合同相对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消防验收合格,租赁标的物符合法律规定,无效合同经过补正已变为有效,且效力具有溯及力,自合同成立时发......
不定期租赁制度的设立,系为了避免租赁关系处于不确定状态,导致当事人利益受损,从而赋予合同当事人以随时解除权。在审判实践中,当合同双方当事人以未来确定可发生的事实作为租赁关系解除的条件时,应视作双方对租赁期限给予了明确约定。 (文章摘自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
承租人未经同意将租赁房屋给他人使用构成违约时,出租人应依法或依约行使权利救济。出租人强行收回租赁物并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时,其自助行为不应被认定为自力救济行为,应就此承担赔偿责任。 (文章摘自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
出租人违反先合同义务,租赁合同仍有有效空间,出租人因缔约过失不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承租人主张承担合同违约责任的,应予支持。因出租人原因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后,其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添附物残值赔偿,仍然应当适用合同相对性原则,以现实添附物残值价值赔偿承租人,无论该装饰装修是否为次承租人添附。 (文章摘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