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被害性浅析该类性犯罪
被害预防中的关键是被害性,即被害预防要围绕被害性来展开。[6]被害性是指在犯罪过程中与犯罪的发生有关的各种条件中属于被害人的各种条件的总括。[7]被害性是被害人遭受犯罪侵害的一个重要基础,被害人的被害性与犯罪人的犯罪行为之间存在着犯罪心理学上的关联。[8]因此研究被害人的被害性是极其重要,笔者从主、客观两方面细化为心理、生理、社会三方面的因素。
1.生理因素
(1)年龄、生理疾病因素
本文研究被害人均为60岁以上的女性,年龄的增长也导致了她们身体机能逐步退化。
第一,身体机能的退化,加大疾病的发生,骨质疏松,骨质增生,痛风,腰背或关节疾病,她们行动迟缓,步履蹒跚,与男性加害人相比力量悬殊。
第二,对年龄歧视的社会解释认为,年龄的因素也导致了她们皮肤出现褶皱,乳房低垂扁平等外在因素,人们通常认为老年女性不再具有性魅力,老年人在性方面既没有吸引力,也不活跃,性关系只针对年轻人。因此,老年人通常被视为“无性行为”,从而对于老年女性性方面关注较少,男性加害人多利用此进行加害。
第三,由于生理上的变化,老年人退出工作岗位,赋闲在家,由于子女工作繁忙,无时间照顾晚年妇女加上时代变化,老年人的思想多固步自封与年轻人观念相悖,多以独居或者居住养老院内就一定程度上加大了被害风险。据国家统计局官方数据显示,截止到2019年年底,国内总人口数已达140 005万人,其中失能、半失能老年人为4000多万人。[9]年龄的增加也导致了部分老人丧失了生活自理能力,这部分失能老人中的女性更容易受到性侵犯,根本无抵抗能力,“ 83岁失能老人Sonja Fischer在养老院被强暴”[10]是发生在美国的一起强奸案,加害人就是该养老院的护工Kpingbah。年龄的增长,身体失能,犯罪人借此乘虚而入。
第四,听力障碍以及失语症和身体功能受损而无法说话,可能会阻碍晚年妇女报告性侵犯和寻求帮助。聋哑老人这类群体虽然可以自理生活,但是由于其生理缺陷被害性加大,无法与其他人准确表达自己的意思,语言沟通受限,遇到危险也无法呼救也更容易成为加害人选择下手的原因。
第五,故意伤害产生的瘀伤和正常衰老的相似性,这可能会增加忽视老年人性侵犯体征的风险,同时将其归因于正常的老龄化过程,自主报案机率小的情况下,他人发现的可能性也降低。
(2)精神智力因素
精神或智力障碍患者因其精神活动和智力发育的异常,存在相应的社会适应功能损伤,所以女性精神或智力障碍患者自身认知和活动能力有限,很难掌握基础的性知识,极度缺乏性防卫意识,遇害后不知道反抗甚至会无意识迎合。[11]
就老年女性而言,由于身体器官功能的逐渐衰退,导致她们感觉和知觉能力逐渐衰退,记忆能力开始下降。由于接触客观事物的天地变小,有些思想观念跟不上时代的变迁,思想显得保守,精神恍惚以及智力开始退化。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数据显示,当前我国为1000万阿兹海默症患者, 2017年全国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显示,我国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为5.56%。阿兹海默患者由于机能的下降,更容易成为被害人,其人数的庞大,值得我们引起注意。
美国明尼苏达州,28岁的认证护工Andrew Merzwski性侵了一位89岁患有老年痴呆症的老人,阿兹海默症患者神志不清,记忆混乱,很快忘掉刚刚发生的事情,所处的时间、地点判断混乱,即使受到性侵,也没有保留物证的意思,加上阿兹海默症患者说话、书写困难,作证很难被采信。
针对原本就是智力低下的女性,如上文提到的万仁堂、赵汝俭强奸案中,本身其对性侵行为的认知就不完全,加害人利用被害人智力发展不完全,采用欺骗、诱奸给对方10元-20元而进行强奸。
无论是在社区还是在长期护理中,受害者大多是女性、(例如,Burgess等人,2008年;Teaster&Roberto,2004年),认知障碍者、(如Baker等人,2009年;Burgess&Phillips,2006年),身体残疾者、(Bows,2017年;Scriver等人,2013年),仅能有限的自我照顾(Teaster&罗伯托,2004年)。Baker、Sugar和Eckert(2009年)的研究表明,家庭和机构环境下受害者之间的差异。根据这项研究,机构环境中的SA患者比家庭环境中的受害者更容易因痴呆症或急性精神病诊断而出现意识障碍(Baker等人,2009年)。[12]
她们在生理层面具有天然被害的特质,很容易被周边的不法分子所掌握。这类人群遭受性侵所呈现的被害特征为熟人作案率高、作案频次高、性侵周期长、取证较难等。[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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