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结语
对晚年女性被性侵的研究仍较为边缘化,这类问题的敏感性和复杂性也并非万字可以一并概括的,本文对于晚年妇女被性侵犯的被害性研究也仅停留于对所举案例的分析,与被害者了解其真实想法显然更有利于研究的深度分析。晚年女性受到的年龄和性别双重歧视,她们的境遇举步维艰,我们不能对此充耳不闻,避而不见。社会、群体、个人并力而行才能正在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
[1]资料来源:第一对中国裁判文书网,北大法宝,无讼裁判文书收集有关晚年妇女被性侵案件判决进行分析,案例共十二件。第二加害人及被害人自身及其家庭成员的陈述,来源网络报道,为确保信息的真实性,采取视频提取,第三数据来源,中国国家统计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美国联邦调查局官方网站,韩国国家警察局官方网站。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4]“一、怎样认定强奸罪?
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交的行为。
明知妇女是精神病患者或者痴呆者(程度严重的)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什么手段,都应以强奸罪论处。”
[5]于鹏.:《浅议对特殊群体被害人的保护——以性犯罪被害人为主要切入点》,载《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17版第4期。
[6]陈和华:《被害性与被害预防》,载《政法论丛》2009年第2期。
[7]赵可,周纪兰:《一个被轻视的社会群体———犯罪被害人》,北京:群众出版社,2002版,第146页。
[8]陈和华:《被害性与被害预防》,载《政法论丛》2009年第2期。
[9]吴国荣,迟莲,周玉玲,金丽芬:《医养结合背景下失能老人生活质量研究现状》,载《中西医结合护理(中英文)》,2020年版第10期。
[10]参见Blake Ellis and Melanie Hicken,“SICK, DYING AND RAPED IN AMERICA'S NURSING HOMES”,CNN Investigations,Published on February22,2017 “https://edition.cnn.com/interactive/2017/02/health/nursing-home-sex-abuse-investigation/”
[11]龚傲霜,孙旭:《性侵犯罪受害女性的被害性及预防对策——以2019年130宗典型强奸案为样本》,载《长江师范学院学报》2020年版第5期。
[12]Band-Winterstein Tova,Goldblatt Hadass,Lev Sagi:Breaking the Taboo,“ Sexual Assault in Late Life as a Multifaceted Phenomenon-Toward an Integrative Theoretical Framework”,Trauma, violence & abuse(2019)
[13]龚傲霜,孙旭:《性侵犯罪受害女性的被害性及预防对策——以2019年130宗典型强奸案为样本》,载《长江师范学院学报》2020年版第5期。
[14] Goldblatt Hadass,Band-Winterstein Tova,Lev Sagit,Harel Dovrat,“‘Who Would Sexually Assault an 80-Year-Old Woman?’Barriers to Exploring and Exposing Sexual Assault Against Women in Late Life”,Journal of interpersonal violence(2020)
[15]阿·伊·道尔戈娃:《犯罪学》,赵可译,群众出版社2000年版,第356页
[16]陈和华:《被害性与被害预防》,载《政法论丛》2009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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