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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燃气灶厂家擅用张国立剧照 被判侵权赔10万
作者:张梅 律师  时间:2019年10月15日
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演员张国立的肖像被擅自用于宣传“樱花帝王”燃气灶等厨卫产品,他为此起诉维权。记者近日从通州法院获悉,品牌方中山市樱花帝王电器有限公司终审被判赔10万元。
  2013年11月,张国立发现樱花帝王电器公司未经其同意,在官方网站上擅自使用其肖像和姓名用作宣传厨卫产品。张国立的代理律师在北京顺密利元科技有限公司购买“樱花帝王”燃气灶具时发现,销售展示现场、燃气灶具外包装、燃气灶具本身以及产品宣传资料上均使用了张国立的姓名和肖像。张国立随后起诉维权。
  樱花帝王电器公司辩称,其使用的是张国立主演《金婚》中的剧照,公司与一家资讯公司签订合同,取得了有偿使用张国立《金婚》剧照的权利。
  通州法院认为,樱花帝王电器公司以营利为目的,擅自使用张国立的姓名和肖像,构成侵权。故判决樱花帝王电器公司赔偿张国立损失10万元。樱花帝王电器公司上诉被市三中院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