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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争遗产导致母女闹翻
作者:张梅 律师  时间:2019年07月03日
争遗产导致母女闹翻
杨某去世后留下的一栋房子,不料成为妻子和大女儿生活中的“火药桶”。母女为该房屋的继承问题闹得不可开交,甚至大打出手。芦溪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顾及家庭伦理,倾力调解,及时缝合了这对母女的亲情裂痕。
1978年3月,杨某与廖某结婚,婚后生育二女一子,1997年临街建造了一栋3层房屋。房屋估价60万元。杨某去世后,其他子女均表示将自己依法继承的份额赠与母亲廖某。廖某与大女儿杨某某协商处理继承该房屋时意见分歧较大,廖某认为该房屋是与杨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大女儿杨某某继承的房屋份额只有八分之一;大女儿杨某某以自己生活贫困,并在该房屋建造时出钱出力为由,要求继承房屋一半的份额。双方又因其它生活琐事发生争执,母女关系彻底闹翻。2014年9月,廖某向芦溪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依法分割房屋。
法院调解缝合亲情裂痕
承办法官考虑到母女争夺房屋继承份额伤及了亲情,再把事情闹大对整个大家庭都有不良影响,遂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法庭办公室里的调解中,双方各执一词,甚至互相责骂,调解没有得到实质进展。
承办法官转变调解思路,以走访谈心的方式去到双方家里,了解他们的真实生活,拉家常似的劝说她们顾及血缘之亲。向廖某反映杨某某的生活困难之处,向杨某某讲解尊孝的古训和解释法律的具体规定,又经过多次电话劝说,终于促使双方态度发生根本转变,母女诚心调解。再一次的组织双方调解中,办案法官促成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女儿杨某某将自己依法继承的房屋份额赠与母亲廖某,廖某补偿杨某某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