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农村房屋可以拍卖吗
作者:张梅 律师 时间:2020年05月27日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对村民建房用地(宅基地)作了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由此可看出,我国法律并未禁止农村房屋拍卖。
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因此,若农村房屋系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唯一居所,则只能查封不能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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