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预防道路“碰瓷” 保障行车安全
作者:张梅 律师 时间:2021年02月01日
目前,我国机动车保有量逐年增加,自驾出行成为舒适快捷的交通方式。然而有不法分子却动起了“歪脑筋”,通过道路碰瓷的方式实施诈骗、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审结多起该类案件。
该类犯罪行为有以下几个特点:故意制造或伪造轻微事故。犯罪分子的目的是骗取财物,因此在作案时会控制车辆状态,故意制造或伪造轻微事故;有选择性地寻找作案目标,如寻找疑似酒后驾驶的机动车,选择奔驰、宝马、保时捷等高档车辆,试图骗取更多财物;有组织性地团伙作案,且内部分工明确。即便有些车主明知遭遇碰瓷,但因势单力薄,往往选择给钱了事;作案次数多且频繁。如相城法院审理的吴某等人高速公路碰瓷案,该团伙在4个月内作案次数达140次之多,最多的一天就作案7起。
道路碰瓷极易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威胁车主的生命财产安全,为预防此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道路行车安全,相城法院建议:
交警部门应加强道路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查处影响安全行驶的危险行为发生。充分利用电子抓拍系统,注意识别同一车辆频繁停靠路边的情况;加强日常巡逻,主动介入道路轻微交通事故处理,辨别是否存在故意伪造交通事故进行诈骗的情形。
加大宣传教育,提高车主的警觉意识,避免陷入设定的圈套。充分利用好法院自媒体、交通广播电台等,让车主知晓该类诈骗的套路形式,并提醒车主一旦陷入圈套,要及时报警处理。
加强信息互通,和派出所、交警大队以及保险公司等单位之间加大沟通协作力度,强化对类案警情的通报、预警和串并工作,对于较短时间内发生多起类似情节的警情,扎口汇总和串并,以便及时作出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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