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偷拆,没人担责!补偿就没份了吗?不是的!
当事人的房屋被违法强制拆除,却不知该向谁追究责任、主张赔偿。因为没人出来承认拆了他家房屋,拆迁居然变成了“无头公案”。这让当事人非常着急和无助。
在和征收方协商无果后,为了尽快找出拆房主体,当事人选择了走法律途径维权。
法院认为,除非被告能举证证明房屋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由其他行政机关或民事主体拆除,否则应当推定强制拆除行为系被告实施。且被告未提供能够证明其在强制拆除房屋前已履行法定程序的证据,最终判决征收方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拆迁过程中无缘无故被强拆房屋,征收方不能免责!
因此,当拆迁户的房屋被不明人士偷拆、强拆后,征收方也不承认实施拆除行为的,咱们并不是束手无策了。可以充分运用法律上的推定原则,找出拆房主体,并索取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