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武汉的彭某和妻子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彭某在很短时间内染上了艾滋病。彭某从来没和陌生人接触过,于是彭某怀疑彭某妻子婚前就患上了艾滋病。后来,妻子告诉彭某她担心不能和彭某结婚,所以不得已隐瞒了患有艾滋病的事实。彭某现在想申请法院判决彭某们离婚,彭某找到了武汉离婚律师咨询是否有此权利呢?婚前隐瞒艾滋病可以请求法院宣告婚姻无效吗?
彭某有权申请法院判决解除与彭某妻子的婚姻关系。我国婚姻法第七条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禁止结婚。此外,该法第十条规定,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无效。可见,如果彭某妻子患有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依照以上规定是禁止婚姻的,即使结婚,也会导致彭某二人的婚姻无效。那么,何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母婴保健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属于法律指定的传染病,患有此病的人禁止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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