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听太多朋友说,维护劳动权益没用,觉得没用的,可能只会吃哑巴亏。其实我的大部分朋友到现在都没有搞清楚劳动争议投诉的维权和劳动仲裁的区别,这也是直接导致我们被动的原因之一。要想在劳动争议中占据有利地位,除了公司侵权的事实证据之外,更重要的是要明确各部门在劳动维权中的一些职责和作用。如何正确的申请劳动仲裁,应该找那个部门申请仲裁?因为太多朋友不熟,吃亏,找对部门可以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劳动权益,明确环节可以有针对性的做好准备。这一章讲的就是这个,避免挫折。
我们常说的劳动部门中与员工相关的部门有哪些?他们的职责是什么?员工在完整的劳动争议维权中应该经过什么样的环节?
经常说劳动部门有这些和我们有关。劳动行政部门。听到这个名字,大家看着眼熟吗?没错。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都提到了这个部门。其主要职能,顾名思义,就是监督和调查公司在劳动关系中的违规行为。
如果说劳动监察大队,相信大家都很熟悉。其实这个部门主要是针对公司的,有执法权。同时,它在员工和公司之间起到了初步的协调作用。说白了,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可以查处公司的劳动违法行为,对公司进行罚款,帮助员工和公司协商,提供拖欠工资等相关证明。但是,公司没有支付拖欠工资、社保经济补偿金等的强制执行权。这就是为什么有些公司宁愿接受罚款也不愿意给员工钱的原因,因为我们找错地方了。这个地方没有强制执行权,但是这里的一些处理记录往往可以作为我们的一些证据。总的来说,劳动监察大队的关键作用是协调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窗口。基本上和劳动仲裁有关。这个窗口是员工的第一步。其主要功能是了解劳动争议的概况,看是否可以提前与企业形成调解。如果其中一个员工或者公司坚持不同意,那么下一步就要走了。事实上,我们在这方面会遭受很多挫折。因为这个窗口的重要作用是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谐。因此,他们的主要工作是通过调解解决双方的劳动争议,这意味着公司和员工中的一方必须做出妥协和让步。但在实际操作中,很明显大部分员工都在让步,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员工觉得劳动部门好像在向公司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