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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夫妻共同债务的判定标准
作者:张梅 律师  时间:2022年02月16日

外部夫妻共同债务。婚姻关系中产生的债务,原则上应确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配偶双方共同清偿。但是,在两种情形之下,可以推翻这一推定,将债务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对该债务不承担责任,此两种情形为:(1)债权人知道配偶双方之间约定了婚前或混合取得的财产为各自所有的约定,即对约定财产制知情的,配偶一方对债权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是个人债务;(2)配偶一方有证据足以证明债权人与配偶另一方约定该债务应当归属于配偶一方个人的,则该债务应当认定为配偶一方个人债务。

内部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涉及债务在夫妻之间的分担问题,应当主要依据“用途”标准进行判断。从法律规定看,即依据是否用于共同生产经营、共同生活和为抚养家人、照料老人小孩来进行判断。笔者认为,在进行判断时可以参考前述理论上和实务中的观点按照以下思路进行:( 1)夫妻双方对于债务分担是否有约定,如果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来处理纠纷;(2)夫妻双方是否有共同承担债务意愿,如果配偶双方有共同承担债务的意愿,则可在不考虑具体用途的情况下问题,认定为是共同债务;(3)如不能举证证明共同承担债务的意愿,则应按照举债的用途判断,考虑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了,夫妻双方是否共同获益了等因素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