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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交通事故发生后如何处理
作者:李书华 律师  时间:2010年07月15日
发生事故后有三种情况,报警、自行处理、双方协商处理。
1、报警:有几种情况必须要先报警,比如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碰撞交通设施和一些公用设施;车辆损失在3000元以上。事故双方对责任确定有争议的;重大的交通事故。
交管局文件规定的有: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二)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三)机动车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四)对交通事故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
    (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六)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七)车辆单方发生交通事故的。
2、        自行处理:非道路交通事故----自己不慎发生的事故或者叫碰撞,而且损失金额不大;比如在小区内自己倒车或者转弯时发生小的刮蹭;拖底;侧滑等。
自己掏钱处理的。比如和对方碰撞,损失不大,不值得去保险公司或者由于时间等原因不能前往交通队和保险公司,那就自己损失点钱财,了事,走人。
3、        双方协商处理的:对责任人无争议,损失金额不大(一般在3000元以内),现在有自行处理事故的调解书,一般到交通队或者找交通民警要。双方要按要求填写调解书。(举例说明调解书填写,在交流会上解释了)
4、        对于行人和非机动车发生明显是对方责任的,劝你不要再追究对方的赔偿责任,因为这样有可能是你不但得不到赔偿,反而还要赔偿对方。因为有《交法》76条的规定,叫无责任赔偿。比如自行车逆行与你碰撞,双方都有损失,要是对方不计较,那你就赶紧走。真是要把交警叫来,责任是对方的,可是你还要赔偿对方。往往这样还得不到保险公司的赔偿。现在保险条款和交法不配套,受害的只有机动车驾驶者。
5、        对于交警判定责任以后尽量不要再计较。因为这样只有耽误你自己的时间和精力,交管局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调解不成,就要到交通队处理,这样就要耗费你的时间,其结果还是一样的。除非你有很强的证据证明你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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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书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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