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律师随笔

【合同纠纷】口头保证合同已经履行还能反悔吗?
作者:姚雷 律师  时间:2016年11月18日


  《担保法》第13条规定,保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以口头形式订立保证合同的,保证合同不成立。然而,《合同法》第36条规定,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保证合同属于合同的一种,《合同法》第36条的规定当然适用于保证合同,因此,当保证人自愿履行口头保证合同所约定的保证义务的,口头保证合同成立,保证人不得再以保证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而反悔。本案中,你已自愿履行保证义务,不得反悔。
 本文转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