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鹏飞律师,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直属民族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行主任。张律师曾负责中国金海集团、上市公司百洋水产股份集团公司等多家大中型企业的法律事务和HRD,受聘于南宁市西乡塘区司法局、南宁市武鸣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等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担任专项法律顾问或常年法律顾问。
张律师阅历丰富、学识深厚,具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具备处理各类复杂疑难案件的能力;办案经验丰富、为人重信守诺,对受理的案件均认真负责,办案时注重对在案证据的分析、核实与调查,并在全方位考量案件走向的基础上寻找取胜的突破口。执业多年来始终致力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过熟练运用法律法规和证据规则帮助当事人实现诉讼目的。对法律顾问单位按要求及时出具法律意见,对经济合同条文内容认真审查修订,帮助顾问单位有效规避经营管理中的各类法律风险。
张律师擅长办理经济合同纠纷、刑事案件辩护、交通事故理赔、婚姻家事纠纷等案件,对委托人始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办案宗旨,值得您的托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