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小梅是一家服装店的导购,自2015年3月入职,至2020年7月已经工作了五年。工作期间,小梅的业务能力一直很棒,总能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2020年7月,小梅发现自己已经怀孕两个月,和公司说明了情况,公司表示了关心,并且隐晦的表示了小梅现在已经怀孕,不适合一直久站。2020年10月,小梅怀孕五个月时,员工突然告知小梅,现在已经怀孕五个月,月份比较大了,服装导购是比较辛苦的活,久站对肚子里的孩子也是有危险的。
小梅在公司人事要求离职的口头通知之后,心情很低落,小梅自己是很喜欢这份工作的。事实上,这已经是小梅的第2次怀孕了,第1次怀孕的时候,人是找到小梅谈话,要求她在工作和孩子之间做抉择。小梅为了工作最终选择的流产。
第2次怀孕后,小梅本希望公司看看自己是老员工的份上,能够允许自己怀孕不被辞退。没想到等来的依旧是一封离职通知书。
评价:现实生活中很多企业在处理怀孕女员工的问题时知所错,很多公司为了不影响公司的业务,总是找理由辞退员工,这种情况下是不合法的。企业会因此付出相应的代价。
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员工怀孕的话,公司如果在其怀孕孕期之间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属于违法解除的情形的。公司需要支付给对方两倍经济补偿金。
另外因为员工已经怀孕,还需要额外支付相应的生育津贴生育费用,这包括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等。公司还应该支付生育保险基金。
如果公司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合同到期了,公司是不能直接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的,即使不希望续签,也应该等到女员工的哺乳期结束,才能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企业单方面将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员工辞退的话,女员工也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
那么对于企业来说,对于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员工,即使其违反了公司的相关规定,也不能将其辞退吗?其实并不是这样的。
女员工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或者劳动纪律;或者在女员工还处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当然这个前提是公司有完备的考核制度,能够充分举证员工不符合公司的录用条件,不能胜任工作。);女员工对公司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工作期间有徇私舞弊、重大失职等情形的;女员工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员工有以上几种情形,即使女员工是处于三期之内,公司也是可以将员工开除的。
总之,对于企业而言,理性对待处于三期的女员工问题。有温度的企业,也会经营的更长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