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消费者退货相关管理规定
作者:邓普云 律师 时间:2019年01月28日
一年一度的3·15来了,这对于消费者而言可真是个扬眉吐气的好日子。以往要抱着商家大腿去交流,现在轮到商家跪地喊爸爸了。
在今天的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现场,中国消费者协会启动了倡导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践诺活动。这也就意味着,消费者正式进入全国范围内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的新时代。
在活动现场,包括京东商城、苏宁易购、国美、沃尔玛、日日顺、一得阁、便利蜂等在内的企业均表示自愿开展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对于线下实体店中可以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参照网络无理由退货要求实施无理由退货。
在承诺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基础上,沃尔玛还额外作出承诺,实体门店除店内公示的特殊商品及例外情况外,消费者可享受普通商品90天无理由退货;对于不适合无理由退货的鲜活易腐食品,在沃尔玛购物广场可享受14天无理由退货。
消息传来,网友们奔走相告,在亲朋好友间传递着这一令人喜悦的消息。要知道,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只明确规定了网络等远程购物享有七日无理由退货权限,而线下实体店购物一直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现在中国消费者协会制定了《中国消费者协会倡导线下实体店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践诺管理办法》,此举有助于推进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权益的实现,也能充分发挥大企业的带头示范作用,让业界形成良好秩序。
中国消费者协会有关人士表示,欢迎更多企业参与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同时也强调,企业应当在实体店和官方网站上以显著的方式标明无理由退货的具体商品及退货条件等,从而方便消费者查询,也有利于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衷心希望参与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的企业能够越来越多,让消费者无论是在线上还是线下,都能享受到同等退货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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