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11岁女孩洋洋今年上五年级,家庭条件不错。平时父母因工作较忙,没时间陪着洋洋。他们怎么都没有想过,洋洋会花掉巨款打赏主播。
洋洋是在去年11月份开始接触某直播平台,后来逐渐沉迷其中。一开始她只是在该平台上与有些主播互动,慢慢的也学着给主播打赏来维持“友谊”,从最开始的两三百到后来的几千,短短五个月花掉了将近200万元。
在事情被爸爸妈妈发现后,洋洋在检讨中写道,自己同时关注了好几个主播,在该平台上注册了四个账号,一般会在平台上打赏,有些主播还加了微信,有时候也会微信转账,还提到有个主播教她在淘宝上买该平台的充值券,以及怎么和妈妈解释等内容。
检讨中还写道,主播会和洋洋以哥哥妹妹相称,会告诉洋洋自己家庭条件不好,说一些“没人关心我”之类的话语,博得洋洋的关心。有时候几个主播还会在洋洋面前“争宠”,责怪洋洋给别人充钱不给自己充钱。洋洋表示如果不充的话“很没面子,压力很大”。就这样,洋洋在精神上有了负担,不断充钱打赏,最终花去了近200万元。
当洋洋妈妈得知此事后,认为女儿是受到了主播们的欺骗,主播们用花言巧语欺骗女儿博得女儿的同情。她认为洋洋年纪太小没有分辨是非的能力,更没有处分财产的能力,主播们在明知洋洋是11岁的孩子的情况下仍然要求洋洋为自己打赏,这种行为是无效的。
【律师说法】
那么这个案子中,洋洋或者洋洋的妈妈能不能把这200万拿回来呢?
这个案子的关键点在于,洋洋是一个11岁的小女孩。法律规定已满8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律上她只能实施与她的年龄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简单来说就是买买书买买菜是可以的,送几十块甚至几百块是可以的,但是送两百万就不行了,这已经超出与她的年龄相适应的范围了。只有父母追认这个打赏行为,这个行为才有效。
那这是不是就说明她能把钱全部退回来了?
其实,法律上很难认定“这个打赏行为是孩子自己做的”。
现在在平台注册一个账号非常容易,有邮箱有手机号就行。许多孩子拿着家长的手机注册个账号,平台根本无从分辨这个账号是未成年人的还是成年人的,那么孩子在打赏的时候平台也没法分辨到底谁在打赏。一般来说,直播平台在用户注册以及打赏的时候应该进行实名认证,以证明对面这个用户是一个能够真实自由地表达自己意志的成年人。但这明显违背了企业的天性,企业肯定是怎么让用户方便掏钱怎么来,怎么可能弄一套繁琐的程序减少用户掏钱的频率呢?目前法律规定在这方面也还在探索阶段,管理机构和法院没办法直接要求直播平台做这个事情。当然,如果说家长能够有非常明确的证据证明这个打赏行为就是孩子自己做的,比如说有监控视频证明,那钱还是有机会退回来的。在这个案例中,洋洋与主播们的聊天记录一定程度上能够证明打赏行为是洋洋自己所为,但能证明到什么程度,有多少可信度还是要看具体的聊天内容。
事实上,在洋洋之前也有许多“红红”、“小明”用了父母的银行卡给主播打赏,但最后直播平台与父母协商后也大多仅仅是出于补偿退还了部分打赏款。
对父母来说,一定不能对放松自己银行账户的控制,一定不能放松对孩子资金的管理,否则真是后悔也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