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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未签合同,付定金就算达成协议?
作者:邓普云 律师  时间:2020年06月04日
案情简介
谢先生通过微信渠道与一家网络公司联系,双方沟通后决定由该网络公司帮助谢先生搭建一个购物网站。性急的谢先生还没等对方把电子合同发过来,就通过支付宝提前将定金转给了对方。这时,网络公司告诉谢先生,他们负责搭建的网站第一年会免费维护,但第二年开始需每月缴纳50元的维护费。谢先生对此并不认同,要求取消合作并退返定金。
网络公司则称已将电子合同发给了谢先生,表示付完定金就算达成协议了,不能退款。电子合同里的第六条规定:因商城软件开发属于虚拟产品,从甲方提供身份信息及开发商城所需的相关资料且支付商城建设定金给乙方之日起合同确立生效。视甲方同意开始制作,乙方开始投入人力物力开发,购买服务器,域名等,若由于甲方自身原因放弃合作,则商城制作定金不予退回。
谢先生表示,自己在支付定金之前根本没有见过任何形式的合同,合同里包括第六条在内的内容也在此前的沟通中并没有提及过。如今,不想再继续合作的谢先生只希望能拿回定金,但该用什么方法达到这个目的呢?
 
律师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就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由此可见,合同是一种协议,是当事人经协商共计后达成一致的文件。而今,网络公司在沟通过程中并没有向谢先生出示过合同,谢先生也没有确认签订电子合同,甚至是对方要求的“第二年开始需每月缴纳50元的维护费”都没有在签订合同前告知谢先生。在这种情况下,可认定谢先生与网络公司并没有协商达成一致,因此双方之间并未订立合同。至于对方称“付完定金就算达成协议”的理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既然双方没有订立合同,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合同生效时间也因合同未签订而没有发生效力。因此谢先生完全有权利要求对方退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