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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已交首付并贷款公摊面积起争议该如何?
作者:邓普云 律师  时间:2020年06月04日

【案情简介】
        在买房的时候,公摊面积一直是很容易引发争议的。最近,梁女士也因为这个问题和开发商产生了争议。 
        梁女士前段时间看中了一套房,对房型、价格等各方面都觉得挺满意,很快就拍板决定买下这套房。交完首付,银行贷款也办好了,就等着交房后搬进新家。仔细一看双方签订的预售合同,梁女士却发现了不少问题,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公摊面积。在合同里显示的公摊面积比销售宣传时的要高出4%-6%,这意味着最后所得的房间使用面积就会相应少一些。这也让梁女士有一种被忽悠了的感觉,她说当时自己还专门对这些宣传内容和推销过程录音并拍了视频,没想到合同上却变卦了。 
        梁女士在购房时预售合同中的价格为170万元,实际房价为230万元,在支付了210万元后,因公摊面积争议,剩余的20万元暂未付款。她表示,自己现在要求开发商退款,不知道是否于法有据?

【律师说法】 
        当梁女士签约时,发现销售宣传公摊面积低于预售合同中载明的面积,她可以选择不签约,或以面积不一致为由要求开发商解释并协商解决。但若梁女士在明知公摊面积大小不一致的情况下仍签订了预售合同,则情况发生了变化,书面合同的签署代表她与开发商就公摊面积的大小进行了确认,也就是说梁女士是认可合同约定的公摊面积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提出退房,梁女士可能会构成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但还有一种情况,是合同约定的面积与开发商交房时的实际面积不一致,若遇到这类不一致,则系开发商实际交付的房屋面积不符合合同约定,属于开发商违约的情形,应由开发商承担责任。这两者的性质不同,因此处理方式也是不同的。 
        此外,如果梁女士在签约时,与开发商就房屋价格已明确进行了约定,即170万元,则双方应恪守合同约定予以履行,现超额支付了房款,开发商应将超额部分钱款予以退还,否则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退费,并就其违规违约收取超额房款行为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