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域外ODR发展态势
作者:邓普云 律师 时间:2020年08月13日
互联网时代下,技术的革新改变了原有的社会结构、商业模式,电子商务迅速发展,大量的网络交易纠纷随之而来。在线纠纷解决(Online
Dispute
Resolution,以下简称ODR)为快速、高效、和平地解决电商纠纷提供了新渠道,例如美国eBay,每年通过ODR平台解决的纠纷数量多于全美法院系统。
随着在线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逐步显现出低成本高效率的优势,在社会纠纷矛盾日趋复杂且呈井喷式增长的形势下,域外对ODR的重视程度日益提高。同时,域外ODR平台的解纷类型也不再局限于电商纠纷,其他纠纷类型如公民权利、家事纠纷等也能够通过平台进行化解。而且,ODR平台的适用领域也正在逐步扩张,从民事领域迈向了刑事领域。在人工智能的冲击下,域外ODR平台不断创新应用技术,实现解纷模式的更新迭代,进一步促进在线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蓬勃发展。
重视程度日益提高
域外对ODR的重视程度日益提高,不断出台相关的规定,甚至参与的主体也从发达国家扩展至国际组织和发展中国家。
不同国家或组织为应对解纷需求的发展趋势,陆续出台了关于ODR的条例或政策。随着互联网时代电子商务的发展以及传统解纷方式的缺陷,为更好地解决消费者争议,欧盟于2013年5月通过了《欧洲消费者ODR条例》。该条例旨在通过ODR平台,并借助ADR机构来调解跨境或者成员国境内的在线销售、在线服务合同引发的争议。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也于2016年7月正式通过了《网上争议解决技术指引》,这是第一份关于ODR的正式国际文本,代表着联合国承认并支持使用ODR作为争议解决的新方法。
就ODR的参与主体而言,不再局限于部分发达国家,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和国际组织也参与到了ODR的建设中。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十多年来,ODR发展主要集中在一些发达国家,其中发展最快的是欧美地区,例如美国、加拿大、欧盟等。另外,日本在过去十年里也注重探索B2B、B2C电子商务交易环境下的ODR机制的项目和实践。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以及全球一体化的趋势,如今一些发展中国家也开始对ODR机制进行积极探索。2019年3月,印度Edgecraft
Solution
Private公司推出了一个以快速且经济高效的方式在线解决法律纠纷的平台。该平台适用于解决物业、租赁、商业、合同、银行和保险等纠纷,并且贯穿于纠纷解决的整个过程,从一方提出争议到邀请对方加入、双方进入调解直至最后为双方制定和解协议。越南目前也将ODR平台的建设问题提上了工作日程。
除了发展中国家,一些国际组织也开始着手构建ODR平台。亚太经合组织于2018年11月在日本开展了关于发展亚太经合组织在线解纷合作框架研讨会。该研讨会在总结报告中提到,该合作框架需要在整个亚太经合组织企业,特别是从事跨境贸易的中小微企业的跨境交易范围内实施《亚太经合组织在线解纷合作框架》,为跨境、跨语言和其他不同的争议提供便捷高效的解决方式。
解纷类型丰富多样
ODR平台建设的初衷是为电子商务平台解决消费者与卖家之间的买卖纠纷,例如美国eBay在线纠纷解决中心和欧盟的消费者ODR平台,纠纷类型局限于小额赔偿诉讼。
随着交易的扩张和发展,纠纷标的额不断提高,以及ODR机制体现出的优势,eBay针对价值较大的商品设计了专门的纠纷解决机制,开发了车辆购买保证计划和商业设备购买保证计划。澳大利亚维州民事及行政法庭于2018年11月启动的ODR试点项目,处理涉及1万美元以下商品和服务纠纷。
当然,ODR解纷类型的多元化发展不只是体现在纠纷标的额的提升,纠纷类型也不再局限于传统电子商务买卖纠纷。2018年11月,牙买加国家商业银行针对信用卡欺诈问题启用了ODR平台。新加坡也在2019年分阶段推出针对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的ODR平台。而太平洋调解中心将调解服务移至线上后,可以帮助当事人解决包括公民权利、共管纠纷、子女监护和教育、离婚、就业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
适用领域有序扩张
众所周知,ODR机制主要被用于解决传统民商事领域的纠纷,但目前ODR适用领域有了进一步扩大,不再局限于民商事领域,还被适用于化解一些简单刑事纠纷。美国就在轻罪以及逮捕令方面对此进行了有益尝试。
2019年1月14日,美国亚利桑那州斯科茨代尔市法院启动了针对某些轻罪案件的在线争议解决平台,当被告人由于客观条件不方便亲自出庭而请求通过邮件或电话认罪时,平台将允许检察官和被告人在线交换抗辩及认罪所需的文件,法院根据双方提交的文件对被告人的认罪请求进行处理。对此,亚利桑那州法院管理办公室也发布了相关公告。同样是在2019年初,利沃尼亚第16区法院还启动了一项旨在协助那些因没有缴纳轻罪罚款而持有逮捕令的人的计划。该计划与三年前启动的法院在线罚单处理在同一平台上运行,使得持有逮捕令的人可以通过移动设备申请在线解决逮捕令问题。
智能技术创新应用
为满足多样化的解纷需求,域外ODR平台创新应用了异步调解、智能诊断、机器人调解、电子谈判技术等智能技术。
eBay在线纠纷解决中心作为ODR在美国发展的最初模型,将解纷过程架构在网络环境中,突破地域限制,作为解决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纠纷的新方式。
随着人们生活节奏的加速,同步在线远程调解越来越难实现,而且当事人有时也需要通过咨询专业人员后才能更加理性地作出回应,从而更好地完成调解进程,因此,突破时间和空间的异步调解应运而生,为当事人留出适当的咨询和思考时间。犹他州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马修·杜兰特曾在对犹他州立法机构的年度评论中强调了一项关于异步调解的新计划。根据该计划,原告和被告可以在调解员的指引下在线进行要约和反要约,且双方的整个调解过程就是异步的。
Modria平台的智能诊断功能,可以解决平台中75%的纠纷。智能诊断是基于大数据的智能分析,根据当事人诉求和争议的内容,对纠纷进行诊断和评估,告知当事人该类纠纷平均的胜败可能以及所需的成本。同时,它还能够根据当事人的交易数据以及同类交易历史数据,为当事人智能推送关于纠纷解决方案的建议。
另外,加拿大创建了世界上第一个安全电子谈判系统Smartsettle,创新应用“机器人调解员”解决案件,并且在首次调解时,就在一小时内成功解决一起历经三个月都未解决的疑难争议,极大地缩短了解纷时间。人工智能的应用,不仅可以为当事人的纠纷解决带来便捷,而且基于大数据分析等技术,能够充分发挥同类案件的参考作用,帮助当事人形成合理预期,在一定程度上也提升了解纷质效。
作为互联网时代下的新兴产物,随着科技的发展及国际社会多元化的解纷需求日益增多,ODR虽然获得了长足发展,但也面临着一些问题与挑战。众所周知,对数据的采集分析和分享有利于ODR纠纷预防价值的发挥,然而,随着个人隐私保护意识的提升以及国家对数据安全的重视,ODR的数据分享、隐私保护、数据存储措施面临更高的技术要求。
同时,因技术标准、功能作用各异以及出于数据安全的考虑,目前各个平台相对独立,大部分平台没有对外预置接口,平台之间的兼容性较差。每个ODR平台都是一座“信息孤岛”,没有实现资源共享,做到真正的大数据应用。虽然ODR平台在信息化浪潮中已经在不断丰富解纷方式,但在纠纷呈日益复杂化、信息化、跨境化的社会背景下,平台间的合作对接机制还有待加强,以在全球范围内实现对纠纷的高效化解和有效预防。
无论如何,当前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互联网新业态的不断呈现,各国的政策支持及公众的理念转变,使ODR迎来了黄金增长期,可以预见,未来ODR平台的全球普及率会越来越高。同时,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加之《新加坡调解公约》的签署,建立了国际商事争议和解协议跨境执行的法律保障机制,也为ODR在国际商事纠纷领域中的广泛应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随着技术的更迭和大数据的应用,域外ODR还将进一步加强对人工智能和数据的应用,设计各种智能解纷模型,优化智能解纷效果。在目前帮助处理解纷辅助性事务,提高解纷效率的基础上,构建智能解纷机器人,通过智能分析及算法技术,在特定类型纠纷中直接取代人工解纷力量,独立完成纠纷的解决。此外,通过大数据分析技术,有效挖掘ODR平台数据背后隐藏的纠纷发生规律和演化趋势,ODR平台将会越来越多地被应用于对未来纠纷的精准预测和有效预防方面,为相关领域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提供数据支持。本文转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