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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我要谈恋爱老板管得着吗?
作者:凌征虎 律师  时间:2015年06月16日
大家好,我是凌征虎律师,今天我给大家分享一个有趣的小案例!   话说,年轻貌美的小李从某知名大学毕业来到深圳找到了一份专业对口、薪资丰厚的工作,不久,小李大学期间的恋人,才貌双全的小王也随之而来,小王也投简历到了女朋友这家公司,真是天公作美啊,小王也被录用了,从此以后,两人每天双宿双栖,一起上下班,一起努力赚钱买房,在办公室也时常眉目传情,小日子过得那是相当的滋润啊!可是,好景不长啊,一天,一位老员工私下把他叫到一边说,“小王,我们老板不允许员工之间谈恋爱的,否则至少一人会被炒鱿鱼的,你难道还不知道啊?”小王听了心里大惊,心想,哎呀,这可如何是好?小王当然不想他们其中任何一人被开除了,好不容易才能有这样的机会每天时刻和女朋友在一块,可是小王也不服气啊,小王不想偷偷摸摸的和女朋友谈恋爱,觉得恋爱本来是自由的,光明正大的,老爸老妈都没管过我,你老板凭什么管我啊?而且谈恋爱也没有影响工作,小王觉得很不可理解,因为小王和我是邻居,于是跟我求助,希望我赶紧帮他想想办法,万一真被老板开除了怎么办?     为此,我们专门做了个调查,发现这种公司不允许员工之间谈恋爱的做法已经不再是新闻了,据调查显示,93%的人是支持这种同事间谈恋爱的。但是老板们认为,之所以这样规定是为了员工的个人成长,年轻的员工克制能力差,当发生争执了,闹别扭了,会将情绪带到工作上,一旦闹翻了,对恋爱双方和其他同事影响都不好,严重时会影响公司的业绩。     另一方面,员工可不这么认为啊!说,你老板经常不是鼓励我们多加班,多为公司做贡献吗?那我们又哪来时间在外找对象啊?再说了,工作之后大家接触非工作关系异性的机会越来越少,能每天了解多一些的,除了原来的同学就是现在的同事,日久生情那是很自然的事情。既然我们牺牲了大部分时间在工作上,当与同事在长期的工作中配合出默契发展出感情的时候,你老板又为何要棒打鸳鸯?有的老板说了“兔子不吃窝边草”,可员工认为现实的状况是如果不吃窝边草,就会没草吃啊!那么到底小王要谈恋爱,他的老板是否管得着呢?答案是管不着,有以下几方面理由:第一,这种做法与我们国家的民风民俗相违背。试问中国历史上多少革命夫妻不是从同事、同志情谊发展起来的,不也一样为国家做了伟大贡献吗?那种封建婚姻制度早已被时代所废弃了,而今咱们国家鼓励倡导的是婚姻自由,恋爱自由,而且婚恋自由也是一个文明国家的标志和体现。第二,不准同事间恋爱的规定是违法的。我国《民法通则》、《劳动合同法》有相关规定,公民有权自己做主决定其婚姻状况,即是否恋爱、结婚等,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强制和干涉。也就是说,公民要结婚与否,恋爱与否,都是自个儿的事,自己可以做主,其他任何组织个人都是没有权利干涉的。所以说了,公司的这种规章制度并非依法确立的,决定了其从一开始时起便对小王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因此,面对这种规定,所有与小王有类似情形的员工都有权拒绝遵守与履行。第三,不准同事间恋爱的规定,不能成为老板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我国《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中,不得与同事恋爱并不在法定情形之列。    第四,企业要真正能留住员工,应该不仅是让员工对自己从事的工作感到满意,而且也要让员工感觉自己被信任,被尊重,有幸福感,老板应该给员工营造轻松活跃的办公环境和氛围,从而留住员工的心。单方面用所谓的内部规定来剥夺员工的恋爱自主权,并且以解除劳动关系要挟谈恋爱的员工,不仅显失公平,也违反了我国法律规定。    最后,在此也郑重向所有的老板提醒:在制定规章制度时一定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作为员工也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当权益受到侵犯时,我们都应该拿起法律武器,首先应尽早向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以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www.56.com/u92/v_MTM3NTg3ODE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