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1982年-1988年在法院从事审判工作.1988年以后一直从事律师工作.
最初的法院工作经验.炼就了客观分析案件的能力.并能正确运用和掌握证据,工作中能够诚实待人.细心做事.善于与人沟通.精通实体法和诉讼程序法.熟悉律师业务.
在三十年的法律工作生涯中.办理了大量的刑事.民事.经济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近年来.针对劳动案件的增加.对劳动法方面有所深入细致的研究.曾代理百余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并引导企业顾问单位正确处理劳动合同纠纷.
依托位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优势.与其他律师合作办理了几起成功申诉.抗诉案件.并获得当事人胜诉,从中找到申诉.抗诉案件的一些特点及人脉关系.
在工作中.建立了与国家机关如发改委.国土资源部.一些投资机构等人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