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论文
征地拆迁是我国近年来进行发展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在推进社会进步的同时也会无可避免的产生一些新的问题。许多被征收人都不知道,一旦在征拆工作对自身权益造成损失时,应该去找谁投诉,举报,解决问题呢? 一、向公安机关报案 在我们被征收人遇到暴力拆迁,强拆,违法拆迁可能造成的冲突事件时,都可以选择第一时间拨打......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棚改、旧改都属于城市更新,棚改全称为“棚户区改造”,也可理解为危房改造,而旧改则属于“旧房改造”,两者程度不同,在政策依据、实施办法等问题上也理应有所区别。具体区别如下: 1、更新对象不同:棚改对象为,全市范围内使用年限在20年以上、存在住房质量安全隐患、使用功能不齐全、配套设施不......
在实践中,被征收人或多或少都因不知道公告内容而导致自己的补偿权益受到损害。因为从法律上来说,征拆“公告是涉及被征收人重大切身利益,是政府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如若政府没有主动公开,妨害被征收人知情权,进而导致被征收人利益受损的话,被征收人是可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承担的。在这一个层面上,被征收人受损的......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城中村被改造,人们对于城中村拆迁问题也越来越关注,尤其是拆迁补偿问题,直接关系到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 一、城中村改造不能等同于拆迁、征收 城中村是指农村村落在城市化进程中,由于全部或大部分耕地被征用,农民转为居民后仍在原村落居住而演变成的居民区。城中村其实并不是法律上的......
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征地过程中的一些重要文件应由地方政府部门依职权主动公开或依法依申请公开。但是在实践中,地方政府往往为了省去不必要的麻烦或是些不可告人的目的,常会回避主动公开的义务,因此被征收人往往只有通过主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才能了解到与自身利益切实相关的一些信息,这是老百姓的合法权利。......
房屋属于被征收人的私有财产,被征收人对其合法拥有的房屋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由于城市建设或者公共利益的需要,对房屋征收是一种强制性行为,要求被征收人必须服从。在这种情况下,征收人应对被征收人进行合理补偿。房屋征收补偿的方式通常有两种?根据《征收条例》第21条的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
现行国家对土地的征收也必然要求其正当性和合理性,即符合公共利益。那么到底该如何解读“公共利益”呢? 《物权法》中对“公共利益”是这样描述的:机场、道路、公共卫生、灾害防治、文化教育、环境保护、文物古迹和风景名胜区保护、公共水源和饮水排水用地、森林保护以及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属公共利益的范围。单......
土地征收与征用,一字之差,其内涵却大相庭径。本文就二者差异予以总结。《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2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征收土地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将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家所有并给予补偿的行为。征用土地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强制使......
在土地征收项目中,常常有些项目会被冠以“土地储备”知名。到底何为土地储备?其与土地征收又有何差异?许多被征收人难免在这些问题上存疑。土地储备这个概念的法律依据,是2007年由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三部门联合发布的《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其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土地储备,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
房屋征收是国家因公共利益需要强制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公权力行为,但在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大规模的城市改造和城市建设开发中涉及的房屋征收并不全然是出于社会公共利益,甚至有一些项目是完全出于商业目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将城市房屋拆迁修正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通过明确房屋征收的目的必须基于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