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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拆迁协议——想好了再签
作者:熊敏 律师  时间:2016年04月08日
最近武汉陆续开始了新的一年的拆迁工作,2015在武汉市区内进行棚户区改造
      在我们日常咨询时,经常接到已经签约当事人,签约后发现对自己很不利,这时候才想起找律师进行维权和提高补偿。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只能非常遗憾的对拆迁人说抱歉。已经签约再想提高补偿是不可能的事,我们团队也不会接这类案子。
    总结这一年来我们接到的咨询,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拆迁程序的合法程度还是不高,但拆迁人谈判的技巧却越来越高
     我们团队已经办理过很多的拆迁案件,我们非常直接和清楚的看到这些年武汉拆迁市场的变迁。
        0910那时,还是开发商拆迁的时代,大家谁都不知道拆迁还能不按照划定的拆迁补偿方案走,才知道原来拆迁补偿还是可以提高的,也是通过合法程序,我们才知道,开发商的拆迁程序基本上就没有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那时的拆迁市区内补偿还很多,户口还非常管用。
     111213武汉出现了大面积的城中村改造项目。我们作为武汉拆迁律师的行业先行者,在这里跟大家说抱歉的同时也告诉大家,拆迁不同于一般的民事案件,需要物权法、土地管理法、行政法方面的知识,同时拆迁案件不是单独一个律师说做就能做下来的,需要一个律师团队在后面支持。所以大家选择律师团队的时候不能只看价格,一定要看专业能力并且找到最能保障您实现目的的团队。毕竟拆迁牵扯几百万财产,选择时一定要谨慎。
      2014年李克强总理提出棚户区改造的理念,经过一年的各省政策准备、发酵。进入2015年为了响应武汉市人口疏散计划和配合棚户区改造。武汉市市内掀起了棚户区改造的高潮,但也许是拆迁人的谈判(huyou)技巧超过了,被征收人意识觉醒的速度,在今天,仍然出现了签协议开始第一天连夜排队抢着签协议然后又后悔的情况,这在我们看来心情十分复杂。
     二、预签协议这种方式是否合法还有待商榷
     武汉市内征收程序现在依据的主要法律规定是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武汉市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实施意见》。大家可以看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是行政法规,法律位阶仅次于法律,效力很高。《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是武汉市政府发的地方政府规章,在法律上位阶次于行政法规。而《武汉市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实施意见》仅仅是武汉市住建委下发的法律规范性文件。我们看来在征收程序上整个改变了行政法规和地方性规章,是否有违反上位法的情况,我们认为有待商榷。
   三、回迁房质量问题
   有些项目中,根据被征收人给我们的反馈是回迁房质量不好。一个70多平米的房子,公摊至少要到30%。两个一米八左右的人的人住主卧,放下一张床后基本上就没有其他地方了。所以我们在此提醒还没有签合同的当事人,看好、想好再签,签了就没有办法后悔了。
     最后,希望所有被拆迁人都能在拆迁中得到合理补偿。如果您在拆迁中遇到任何问题,我们拆迁律师团始终在后面帮助您。